关于公开征集市住建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通告
发表时间: 2024-08-07 15:18

  为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2023-2025)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79号)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我局行政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运动式执法问题。主要表现为在较短时间内从重、从快地进行声势浩大的执法活动,执法时紧时松、随意性大,以专项检查、专项治理、集中整治代替日常监管等问题。

  (二)简单粗暴执法问题。主要表现为缺乏文明执法意识,执法过程中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不遵守执法程序,对市场主体和群众态度强硬、敷衍塞责,执法方式简单粗暴、语言行为过激等问题。

  (三)野蛮执法问题。主要表现为对待执法对象不问缘由,不听申辩,使用不合理的、非法的、野蛮的、暴力的执法手段,侵犯执法对象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等问题。

  (四)过度执法问题。主要表现为执法行为超过必要的限度,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滥用行政执法权力,严重损害执法对象合法权益等问题。

  (五)逐利执法问题。主要表现为在执法过程中为追求个人利益或部门利益而忽视群众利益,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帐等问题。

  (六)其他问题。无执法证执法、不出示执法证执法、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作为;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权谋私等问题。

  二、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途径向我局提供问题线索,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1.联系电话:0359-2222895   2.电子邮箱:fgk2222895@163.com

  3.邮寄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城建大厦425室,邮编044000。

  四、征集要求

  1.为保证问题征集质量,反映问题线索时应注明真实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将对您的信息严格保密。

  2.反映问题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谎报或者借举报投诉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以下举报不予受理:(1)投诉举报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复议结果的;(2)投诉举报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有诉讼结果的;(3)投诉举报人向监察机关举报,监察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处理结果的;(4)投诉举报人向信访部门反映,信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已有答复意见的;(5)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4.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和专门研究,切实加强突出问题整治力度。

  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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