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
发表时间: 2023-02-20 17:28

  2022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工作部署,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对工作的影响,扎实推进机关法治建设,以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一、坚持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通过党组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微信群分享学习资料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让法治学习成为常态化。

  二是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表率开展普法宣传,制定《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内容作为公务员年度培训重要内容,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三是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在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等节点张贴宣传标语,在市电视台的《以案释法》节目解读《运城市农村环境卫生条例》,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宪法知识测试和《民法典》答题活动,专题辅导《反有组织犯罪法》,编印《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让全局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不断得到提升。

  二、坚持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上组织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培训8期,线下组织宪法知识测试1次、《民法典》知识竞答3次,并编印《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指导所属人员的执法行为。

  二是行政执法信息阳光透明。动态调整权责清单27项,为各执法单位配备执法记录仪14台,更新了行政执法文书,并在局网站设置“行政执法专栏”,公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主要执法依据、行政处罚程序、工作人员、投诉与监督、常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内容,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衔接。近几年,我们与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运城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已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中实现齐抓共管,形成了监管合力;2022年,又与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制定了《中心城区建筑工程项目行政执法协作工作规程》,加强监管和执法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四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彰显执法温度。在67项行政检查事项中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实行告知承诺,避免为了处罚而处罚,让执法变得更加合情合理。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各业务科室对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全部交局政策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核,对违法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无异议的,移交市城市管理局实施。

  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抓好事中事后监

  管工作

  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定位,积极探索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一)狠抓执法检查,确保市场规范有序。

  2022年,建筑业行业管理方面共抽查68个在建项目,发现问题隐患566项,下达执法建议书15份,对14家不符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函告行政审批局依法撤回其资质;房地产行业管理方面检查房地产项目8个、物业服务企业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2家、房地产估价机构1家、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1个,发现问题16个,其中责令限期整改问题10个,依法依规整治问题6个;消防工程管理方面共管理服务86个在建工程,其中54个在建工程发现问题164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二)加大安全教育,提升内生安全水平。

  通过“建设云课堂”栏目,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线上教育培训考试,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474人、特种作业人员4373人。

  注重建章立制,着力防范重大风险。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环节要求,审核率达到100%。针对部分房地产企业挪用预售资金而出现的逾期交房问题,联合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运城银保监分局出台了《运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账户开立、资金收取和拨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堵塞监管漏洞,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维护购房和合法权益,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持续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和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八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安排部署,结合全市“整治‘吃拿卡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住建特色普法教育活动。依据《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机关起草和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是全面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对经营异常(网络快报申报建筑业产值为零、拒不上报产值数据)的建筑业企业和新设立企业开展重点行政执法检查,持续推进建筑用工实名制,加大对围标串标、恶意竞标、违法分包和挂靠转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公平有序、诚信守法的建筑市场环境。

  三是不断强化招投标监管力度。认真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等招标评标办法,全面推广“一项目、一承诺”,深入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做到全程留痕、过程公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全面监管中心城区已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招投标书面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告等,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四是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快商品房合同备案。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房地产风险防控专项检查和房地产市场规范整治,重点查处违规使用预售资金、发布虚假信息、一房多卖、无证销售、违规收取定金、保证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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