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
发表时间: 2021-05-06 08:53

  2021年度,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和住房城乡建设中心任务,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市建设晋南市域中心城市和全国新发展格局关键环节城市提供坚实法治引领和保障。

  一、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的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坚持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全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充实完善相关制度和细则,确保将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和严起来的要求落实到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建设的全过程。(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人事科)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长效工作机制,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监督培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存量清理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在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性审查的基础上,探索创新合宪性审查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综合办公室)

  三、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检查重点执法事项实行执法行为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责任单位:市场科、房产科、科技科、建设工程服务中心、节能中心、质监站、安监站)

  四、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培训考试及“两证”办理相关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两证”和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源头上促进规范、文明执法。(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五、完善住房城乡建设法规制度体系。一是配合做好相关法规的立法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完成《运城市物业管理办法》报批和备案,配合市人大完成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立法起草工作。二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聚焦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部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城建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城建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财务管理办法等方面工作制度,对滞后、带病制度强化“立改废”,从制度入手逐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责任单位:房产科、城建科、财务科、重点办)

  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或不当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能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七、加强法律顾问聘任和管理工作。制定《住建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聘任、考核及日常管理,改进行政诉讼代理费用计费方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依法、及时、客观提供法律意见,为促进住建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八、推进必威官方网 规范化和标准化。按照《运城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配套措施,依法实施有效监管,既要防止监管空白,也要杜绝随意扩大监管内容,努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责任单位:房产科、市场科)

  九、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l8号),起草《运城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实施细则》,持续推进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化跨部门协同监管,加强与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并每月报送监管动态。(责任单位:房产科、市场科、科技科、城建科)

  十、推进信用监管。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信用规范制度,加大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落实联合奖惩措施,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责任单位:房产科、市场科、科技科)

  十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七五”普法成效经验推广,并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八五”普法规划。(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二是把法律法规学习作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讲法活动,有针对性地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党办)

  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内容,围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质量安全检查等,深入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房地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单位)

  四是创新普法形式,利用展板、LED屏、标语、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认真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禁毒日、地球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法治氛围,让法治成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和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单位)

  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 5月6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