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部门专题> 市能源局专栏> 通知公告
运城市能源局关于能源领域招投标保证金清理工作的情况
发布时间: 2024-03-25 09:48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广应用保函的通知》和晋发改法规发〔2024〕12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能源领域招投标保证金清理工作。经排查不存在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运城市能源局

2024年3月25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