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变更芮城县古贤灌区2024—2025年
新增恢复灌溉面积工程项目法人的
批复

时间:2024-09-06 信息来源:运城市大禹渡扬水工程服务中心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4-01363 发布时间 2024-09-06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芮城县人民政府 文号 芮政函〔2024〕7号

运城市大禹渡扬水工程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变更芮城县古贤灌区2024—2025年新增恢复灌溉面积工程项目法人的请示》(运禹请字〔2024〕18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1.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原则同意你单位作为芮城县古贤灌区2024—2025年新增恢复灌溉面积工程项目法人,吴林虎同志为项目法人代表,张波同志为技术负责人,吕红丹同志为财务负责人,项目部下设商务合同组、工程技术组、财务组、安全监督组、质量检查验收组、纪检监察组等机构,全面负责工程建设。

  2.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全面执行“四项制度”,加强工程资金管理,积极推进工程进度,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芮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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