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4年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4-11 信息来源:芮城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4-00411 发布时间 2024-04-11
发布机构 芮城县医疗保障局 文号 芮医保发〔2024〕4号

各乡镇医保服务站、医保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运城市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4月份开展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芮城县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芮城县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芮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芮城县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保局,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多层次、多维度、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运城市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金监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统一步调、形成声势,坚持贴近群众、普法学法,坚持精准滴灌、分类施策,坚持宣教结合、规范引导,准确把握宣传节奏、尺度、角度,讲好基金监管守护人民群众“救命钱”、推动医疗环境不断净化、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故事,切实营造医保基金监管全民动员、人人知晓、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以“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为活动主题。

  三、宣传内容

  (一)解读相关法规政策及普法宣传

  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经办机构、社区乡镇,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联动公检法深入宣传《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切实提高公众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司法后果的知晓度,让“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理念更深入人心。

  (二)曝光典型案件

  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提高曝光案例的数量和质量,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强化警示震慑。

  (三)强化社会监督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告知国家、省、市、县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等举报渠道,认真落实《山西省医保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医保办发〔2023〕11号)要求,加强对举报奖励办理流程等的宣传解读,鼓励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强化社会监督。积极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共建共治,更好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同向发力。

  四、宣传形式

  (一)开办专题栏目

   加强与报社、电视台和网络等媒体的合作,采取政策信息发布、专栏、系列报道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刊发报道打击欺诈骗保政策、欺诈骗保典型案例、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办法等。

  (二)印发宣传资料

  县医保局将对医保待遇政策、筹资政策、打击欺诈骗保政策以及异地就医等经办服务流程进行梳理,组织编印一批实用、易懂的政策宣传海报、折页等宣传品发放。定点医药机构要在宣传橱窗、医院门诊大厅、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柜台处张贴、发放,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广泛宣传力度,让广大参保人员直观了解医保政策和打击欺诈骗保力度。

  (三)拓展宣传渠道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经办大厅宣传栏等多种渠道,采取悬挂横幅标语、散发海报折页、播放动漫短片、普法知识竞答等形式全方位宣传,也可以在医院LED屏、公益广告、户外商业大屏展示欺诈骗保宣传作品。

  (四)积极配合医保基金监管知识竞赛

  为提升定点医药机构医护人员医保政策掌握和运用水平,市医保局在全市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知识竞赛,各定点点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参赛并做好线上承诺,营造医务人员学医保、懂医保的良好氛围,执行医保政策,坚守医保红线,切实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五)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为鉴、以案明责,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或曝光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讲解欺诈骗保的危害及后果,做到宣教结合,宣打结合,提高监管对象和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意识,营造宣教结合的良好氛围。

  (六)继续开展“五进”宣传活动

  在往年的基础上继续组织相关人员,走进定点医院,通过座谈、调研、授课等方式,向医院管理层、医保办工作人员、医生和护士集中宣传医保政策,介绍打击欺诈骗保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要走进定点零售药店,听取药店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认识,介绍医保个人账户管理规定,禁止以药换物、以药换药等行为。要走进街道、乡镇、农村等群众居住集中地,宣传医保政策,贴近群众做好医保、医疗、医药服务,解答群众疑问接受投诉。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5日-3月31日)

   按照省、市局宣传月工作要求,制定2024年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深入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4月30日)

   按照实施方案部署安排,组织开展芮城县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市局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三)总结提高阶段(5月1日-5月10日)

   收集宣传月活动各类文字、图像资料,整理活动情况并形成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上下联动,精心组织实施

  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将集中宣传月活动作为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重要任务,充分发挥集中宣传的窗口作用,及时做好组织动员,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多措并举,提高宣传实效

  结合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基金监管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面向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及社会各界针对性开展教育、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好各类宣传素材,持续强化常态化宣传。

  (三)正确导向,突出宣传重点

  准确把握基金监管宣传的基调和时度效,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不虚化、宣传重点不跑偏,找准群众视角,善用群众语言,提高群众对基金监管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要充分发挥宣传的分层分类教育引导作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感染力,切实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行业自律意识、参保群众规范使用基金意识、社会公众全民监督意识。

  (四)统筹协调,及时总结经验

   加强统筹指导,协调联动开展宣传月活动。收集宣传活动资料,整理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工作总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