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4-01-29 信息来源:芮城县司法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4-00065 发布时间 2024-01-29
发布机构 芮城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 文号 芮政发〔2024〕1号

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法治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废止《芮城县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芮政发〔2023〕1号)行政规范性文件。该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废止。

  芮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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