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人民政府关于新绛县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布日期:2024-09-14 10:20 来源: 新绛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YC04100/2024-01003 | 发布时间 | 2024-09-14 | ||
发布机构 | 新绛县财政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 | 新其他 |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县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53.95亿元,较上年增长28.73%。负债总额3.10亿元,较上年增长25.76%。净资产总额50.85亿元,较上年增长28.92%。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4.59亿元,占64.11%;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9.36亿元,占35.89%。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2023年,全县认真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各项法规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坚持合理节约配置资产,有效地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目标。
(一)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夯实管理基础。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梳理现有资产管理文件,对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规定,查找制度建设空白点,明确制度完善方向。二是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台账,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形成账外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三是各单位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要求规范资产使用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岗位责任,充分发挥资产效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二)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对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一是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指导全县行政事业性单位完成了资产数据迁移工作,将资产管理全业务流程融入山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二是加强资产信息系统的数据分析利用,通过分析资产存量情况,为编制部门预算、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加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模块应用的培训力度,确保资产报表与会计账务、部门决算、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全面准确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三)坚持合理节约配置资产,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坚持资产配置与预算紧密结合,通过将资产配置纳入预算项目申报信息,实现资产配置与预算申报的有机结合。二是坚持合理配置资产,县属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根据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资产配置重大事项须经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并履行审批程序。三是坚持资产配置有据可依,以日常办公设备配置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约束配置资产的数量、价格和最低使用年限。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全县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一些部门和单位仍然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仍较薄弱,管理粗放等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资产核算方式不统一,实际资产情况没有得到准确反映。
(二)资产管理机制不健全,不利于资产规范化管理。
(三)未按规定办理资产处置审批手续。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下一步主要措施
(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各环节制度建设。做好资产购置、建造、验收、入账、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多个资产管理环节内控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
(二)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国有资产监督职能部门应把国有资产的管理成效作为监督的重点内容,发现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以此促进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财经法纪意识的提高,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业务培训。加强会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学习,规范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会计核算,推进在建工程转固,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和完善账务处理,做好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加强国有资产的盘点及处置工作。各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实不符、盘盈、盘亏的资产及时进行处理,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资产处置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运用竞价出售、拍卖等公开、透明方式回收资金,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