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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9-13 09:19 来源: 新绛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字体: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YC04100/2024-00984 发布时间 2024-09-13
发布机构 新绛县财政局 文号
主题词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 新其他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制定印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充实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中之重,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二是健全体制机制。出台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等方面各项规章制度共9个,“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完善,确保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预算单位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全县绩效管理水平。

  (二)强化履职尽责,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扎实开展预算绩效事前评估。坚持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严格按照《县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拟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县级财政安排新增500万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有效性、筹资合规性五个方面开展事前评估,切实做到“无目标不预算,有目标必审核”。2023年对绛州古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蓝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综合改造及中水回用、殡仪馆和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等重点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均为“良”以上等级,全部纳入预算一体化项目库。

  二是不断深化预算绩效事中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要求,严把绩效目标审核关,规范绩效目标审核,提高绩效目标质量。同时,秉持“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对预计年底难以完成年初设定目标或支出率过低的项目,及时予以提醒督促,保证财政支出强度,促进全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审核67个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各类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998个,涉及资金36.99亿元。年中对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改扩建及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中医院特色用房项目进行实地监督和催促,督促其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是加强预算绩效事后结果运用。多层面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真运用”,以绩效评价作为“尺子”来衡量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扎实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开展绩效评价,督促各预算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将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同本部门预算安排相结合,优化部门支出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共完成2022年度绩效自评项目2916个,涉及资金34.48亿元。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新城祁郭街市政道路改造工程、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雪亮工程”建设、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等事关民生、乡村振兴、社会关注热点的项目,涉及资金4.14亿元。通过重点评价,我们发现 39 个不同种类问题,提出了涉及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相关建议 41 条,并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所有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按照“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依法按时公开”的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将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于2023年8月31日提交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同时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及时要求各预算单位在公开本级预算部门预决算信息时,同步公开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并将财政重点评价报告随部门决算同步公开。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理念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存在“重安排、轻监督;重争取、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的问题,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绩效管理的理念没有有效形成。

  (二)评价体系有待完善。预算绩效目标值设定科学性有待提高,目前,我县绩效指标设置参照省市财政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与县本级财政支出涉及面相比不够健全,有时会出现难以量化考评,指标设定不全面、不适用、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三)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受评价体系科学性、评价机制合理性的限制,部门的评价报告质量参差不齐,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有待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追责问效机制还不完善,绩效评价结果未能与预算编制完全结合,绩效评价结果没有得到充分运用。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树牢绩效管理理念。加强宣传力度,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的前提条件,进一步优化部门整体和项目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大力推进绩效专业人员队伍和第三方机构力量建设,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实施绩效全过程监控。加强事前绩效评估,从源头上防止低效无效的资金安排。加强预算监督和绩效运行监控,及时纠偏纠错,减少资金沉淀闲置。加强事后绩效评价,进一步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三)进一步优化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各部门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完善绩效评估评价体系,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方面科学设置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成体系、可量化、可考核,提高绩效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四)进一步抓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加强跟踪问效,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绩效结果应用,将预算绩效结果作为核定次年部门预算的依据。督促各预算部门建立内部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花钱”和“办事”深度融合,发挥财政资金更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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