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9 16:55 来源: 新绛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
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部署安排以及运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二、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我县户籍小学毕业生和在新绛县经商、务工等人员的小学毕业适龄随迁子女。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门划定的服务区范围进行招生。
1.时间
2.方式
手机端:
(2)浏览器登录入口:手机浏览器访问“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链接:https://zsbm.yceduyun.com,进行注册并登录报名。
(1)登录“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网站:https://zsbm.yceduyun.com进行注册并登录报名。
3.注意事项
(2)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名学生信息,联系电话要与注册电话一致,注册手机号请保持畅通,及时关注短信通知,按照通知的时间到所报学校进行现场核验。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由县教体局进行二次分配,不得择校,相关责任由家长和学生承担。
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时提供的户籍、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正式购房合同、土地使用证四者具备其一即可)、居住证等材料,进行现场核验,对符合以下情形的学生网上报名资格予以审核确认。
(1)“房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
审核认定资料:
二是房产证明。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B.房产部门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
(2)“房户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
审核认定资料:
二是有房证明。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B.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但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户籍不一致,父母的房产或户籍地址在本校服务区,且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
一是二代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A.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C.公租房、廉租房提供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
③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名下无房产,学生户籍地址与祖父母户籍一致,且祖父母在本校服务区有房产的。
一是二代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户主必须是父母或者祖父母之一。
A.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C.公租房、廉租房提供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
一是二代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与父母至少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
有房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具备四者其一。
三是经商、务工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我县务工的,需提供务工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有效的劳务合同,并附务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我县经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并附与房屋产权人签定的租房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或自有商铺房产证明。
3.需实地入户核查的
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
2.报名材料通过现场核验的,学校予以拟录取,县教体局审核通过的予以录取。
4.若服务区学校学位有限,报名人数大于学位设置的情况下,学校应按照以下先后顺序予以拟录取。
第二顺序: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房产在服务区的,户籍不在服务区。
第四顺序:户籍在服务区,但服务区内无房产的。
说明:居住房产不包括用于商业、经营的商铺、车库、储藏室、厂房等。
1.全面落实公民同招政策,进一步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成果。新绛海泉学校、新绛县新华学校、新绛县龙兴学校、新绛县育英学校初中一年级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网上报名、招生。招生范围为划分的服务区,不得跨区域招生。
3.在新绛务工、经商的外省、市、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我县民办学校的,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持随迁子女与其父母的同一户口簿,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夫妻双方同时外出务工证明、与用工单位签定的正式《劳务合同》、父母本人的营业执照,以及在新绛县的合法房产、《居住证》等证件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参加招生录取。
5.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除符合直升条件的,其余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摇号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电脑摇号派位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摇号结束后,中签的学生在规定的报到日期内到所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中签资格,因此空余出的名额,由学校在未中签的学生中进行等量补录。中签后未到校报到和未中签的学生由县教体局根据全县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至公办学校就读,不得分配到其它民办学校,不得择校。
1.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安排入学,享受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入学政策。
2.驻新绛武警和现役军人子女就近安排在公办中小学就读。驻新绛部队子女入学持户口簿、父亲(或母亲)军官证、出生证明到所在服务区的公办中小学报名并安排就学。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4.落实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缓解多孩家庭接送困难,兄(姐)符合划片就近入学条件且就读学校学位充足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可按照同一学段同校、不同学段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二孩、三孩入学就读,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九、监督措施
县教体局咨询监督电话:0359-7548601 7548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