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登记及居住证
发布日期:2023-11-28 10:05 来源: 新绛县人民政府,新绛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
1、受理部门:派出所
2、办理条件: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3、办理依据:
(1)《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2)《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晋公通字〔2021〕95号)
4、办理流程:
(1)本人持相关手续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2)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登记。
(3)公民在暂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暂住登记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或者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申请电子居住证。
4、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就业、就读证明材料之一。
5、办理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