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婴儿出生登记
发布日期:2023-11-28 10:03 来源: 新绛县政府办,新绛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
1、受理部门:派出所
2、办理条件:申请人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姓氏姓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随父(母)申报出生登记。
3、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晋公通字〔2015〕27号)
(3)《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晋公通字〔2021〕95号)
4、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5、所需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3)父母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4)非婚随父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6、办理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