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姓名变更
发布日期:2022-11-21 15:14 来源: 新绛县政府办,新绛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
1、受理部门:派出所
2、办理条件:在符合公序良俗、遵守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公民可以变更姓名。一年内变更姓名的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晋公通字〔2021〕95号)
-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5、所需材料
(一)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二)变更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变更人员的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未成年人变更时需要);
(四)无以下情形的承诺书:
(1)正在服刑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尚未执行终结的;
(2)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
(3)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终结的;
(4)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
(5)被限制出国(境)期限未届满的;
(6)依法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期限未届满或者被法律法规列为职业禁止对象的;
(7)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地级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8)其他特殊情况。
6、办理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