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09:09 来源: 新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新绛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了2020年新绛县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可在“新绛县人民政府网站”浏览,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绛县正平街12号;邮编043100;电话0359-752327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务公开工作系列部署,严格按照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有关要求,以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为着力点、以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为牵引,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特别是,我县政府网站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向市级政府网站平台的集约化工作;9个乡镇和26个试点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部编制完成,并在政府网站同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级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进行批示,研究解决问题。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同步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专人,层层压实责任,避免工作疏漏。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办牵头抓总、协调各方作用,变“单打独斗”为“大家齐上阵”。二是整合公共平台。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切实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扎实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摸排上报和规范整合工作,截至2020年12月18日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共保留上报17个,申请注销2个,需统一强制注销10个。三是完善相关制度。先后制定了《新绛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制度》《新绛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新绛县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加强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一是深化主动公开。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全面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截止2020年12月底,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000余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文件41个,办理依申请公开3个,发布在线访谈16次,发布民意征集5条,在线办理群众留言450条,办结率达到100%。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坚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聚焦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六新”、转型发展、三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加大相关信息公开力度,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民。截止2020年年底,相关重点领域共发布各类信息3000余条,有效保障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注重内容保障。以政府网站的集约化建设为契机,对政府网站进行了较大的改版升级,进一步规范了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目录分类,优化了栏目设置,确保了网站内容的来源、发布、分类、更新、调整更加科学、规范、合理。目前,我县政府网站在全市率先建立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栏目,该栏目下设“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26个试点领域公开目录”,方便群众精准、高效的获取所需信息。
(三)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实效。一是坚持考评引导。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先后制定印发了《新绛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等文件,各级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分别选取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和三泉镇、泽掌镇作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单位,带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时,探索建立了网格化分组培训和靶向跟班培训的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大大提升了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三是坚持常态督导。根据我们人工检测和上级部门技术检测反馈问题,每季度印发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纳入全年政务公开考核成绩予以奖惩。同时,深入一线开展督导,营造了上下齐抓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48 |
7 |
2609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951 |
-15 |
66 |
行政强制 |
15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 |
1702.6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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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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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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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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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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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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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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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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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与公众需求仍有差距。公众对政府信息需求已从关注社会热点向关注自身生产、生活权益等方向延伸。
二是新时代政务公开理念有待转变。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内生动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不高。
三是政务新媒体建管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统筹推进,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性、时效性,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快推进26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步伐,依法、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质量不断提升、效果不断增强。
三是强化互动交流。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建立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充分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新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