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核酸检测社会监督的通告
发表时间: 2022-10-30 18:16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区域核酸检测和社会面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进行监督。

  一、监督范围

  (一)核酸采样标准

  1.采集鼻咽拭子时,采样人员一手轻扶被采集人员的头部,一手执拭子贴鼻进入,沿下鼻道的底部向后缓缓深入,待拭子顶端到达鼻咽腔后壁时,轻轻旋转一周(如遇反射性咳嗽,应停留片刻)然后缓缓取出拭子;

  2.采集口咽拭子时,被采集人员头部微仰,嘴张大,并发“啊”音,露出两侧咽扁桃体,采样人员将拭子越过舌根,在被采集者两侧咽扁桃体稍微用力来回擦拭至少3次,然后再在咽后壁上下擦拭至少3次;

  3.采样人员每采一人进行一次手消毒。

  (二)便民核酸采样点时间要求

  1.各县(市、区)应公布各便民采样点设置地点、采样时间,并挂牌公示;

  2.各县(市、区)应当确定能够提供24小时服务的采样点,并向社会公布。

  (三)核酸检测结果反馈

  1.混检阳性复检人员、“落地检”人员、密接及次密接、发热门诊患者、急诊患者等人员应当在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

  2.普通门诊患者、需入院患者及陪护等人员应当在12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

  3.区域核酸检测、常态化核酸检测应当在24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

  (四)核酸采样点秩序管理

  1.提前通知、分时段分区域采样,减少人员在短时间内聚集,群众排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

  2.采样点人员单向流动,专人督促落实2米线要求。

  (五)其他要求

  1.采集人员应当为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码异常等风险人员以及行动不便人员上门采集核酸标本;

  2.采样点医疗废弃物必须及时、规范处置。

  二、反映渠道

  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可通过市县两级疫情防控应急值班电话、官方网站等平台反映上述问题线索。市县两级防控办将对收集的线索进行核实处理,督促提高工作标准,提升核酸检测质量,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对情节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大局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代章)

   202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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