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疫指办函〔2021〕255号
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经研判,现对我市境外入运人员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各县(市、区)防控办在接到境外入运人员第一入境地解除隔离前推送信息后,要第一时间与其取得联系,确认其解除隔离具体时间、拟去向详细地址、返程日期及所乘交通工具、抵达目的地时间及地点、本人身体状况等信息,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各县(市、区)防控办要提醒入境返运人员严格履行公民责任,积极配合我市疫情防控措施,从第一入境地解除隔离后要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探亲访友或旅游观光滞留不归,不得出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在返程途中,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境外入运人员在返运时,若非直达需转乘汽车的,尽量选择乘员较少的车辆,并记清所乘车辆的型号、车牌号、驾驶人员相关信息。
四、境外人员入运后由各县(市、区)防控办安排专车在“第一落点”将其转运至辖区内集中隔离点,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及时开展全面细致的流行病学调查,全面掌握其在境外情况、归国前情况、入境后隔离情况和返运旅途情况等,并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分类实施精准管控。
五、对已治愈出院以及解除医学观察的新冠肺炎感染者,返运后实施“14+3”居家医学观察,并分别于第7天和第14天到医院进行复诊,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后继续实行严格的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未感染过新冠病毒的入境人员,返运后实施严格的“7+2”居家健康监测。
六、境外入运人员纳入社区健康管理前,集中隔离点要将管理对象信息传递给所在社区(村),并提供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最新核酸检测结果和解除隔离告知书,专车转运至居家住所,纳入社区健康管理。
七、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社区(村)对健康管理服务对象实行“五包一”防控责任制,确保其“足不出户”。管理对象每日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确需外出需经社区(村)管理人员同意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
八、境外入运人员解除管控前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实行双采双检。
九、各县(市、区)要对推送的入境人员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如有目的地在我市但未能如期返回的入境人员,要及时与其取得联系,讲明有意隐瞒活动轨迹、拒不配合管控措施的相关法律后果,并将有关情况向市防控办报告。
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代章)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