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1-05-12 18:48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

《运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于4月15日起执行,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医疗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逐步改善我市城市环境卫生,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根据部署安排,决定在医疗机构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我市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意识,把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院感防控一项重要任务进行落实,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和监督机构,定期对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进行监督、考核

二、认真组织,加快落实

严格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8部委《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运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处理。

(一)明确分类类别

将医疗机构内部产生的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垃圾和一般垃圾四类。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厨余(餐厨)垃圾。一是餐厨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二是尾菜。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花卉等易腐性垃圾。

3.资源垃圾。主要包括办公区域产生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以及病房区域内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一般垃圾。主要包括废弃卫生纸、餐巾纸、烟头、一次性废弃餐具等不可回收的垃圾。

(二)明确分类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收集容器对有害垃圾进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2.厨余(餐厨)垃圾。医疗机构应当在单位食堂、办公区域等厨余(餐厨)垃圾产生区域设置收集容器单独投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存放。
3.资源垃圾。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资源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配置收集容器和设置临时暂存点,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

4.一般垃圾。保持原方式不变。

(三)明确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在2021年6月底前务必按照《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在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配备标识规范、颜色统一的四分类收集容器,建立生活垃圾四分类体系和分类减量台账,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杜绝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或将医疗废物丢弃在城市生活垃圾箱等严重违法违规现象,发现一例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要加强与城市管理部门、商务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责任在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同时,加强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衔接积极与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向医疗机构推荐“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企业”的通知》、市商务局《关于确定山西华沁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的通知》等文件中确定的回收利用企业进行沟通,拓宽回收渠道,改进处置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提升各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和资源再利用能力。

(三)各医疗机构加大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积极宣传《运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展板、电子屏、宣传栏等加大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

https://wsjkw.yuncheng.gov.cn/doc/2021/05/12/1237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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