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运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方式参见《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申请人可以在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查阅,具体网址为www.sthjj.yuncheng.gov.cn。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通过运城市生态环境局部门网站(网址:www.sthjj.yuncheng.gov.cn)、政务新媒体账号(微信视频号:运城环保发布)进行公开,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登录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网址:www.sthjj.yuncheng.gov.cn )即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 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办公地址:运城市盐湖区周西路801号;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359—2628208; 电子邮箱:hb2628208@163.com。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第一,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第二,通过互联网邮件发送申请的,请在主题上标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第三,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359—2628208)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0359-2628208
通讯地址:运城市盐湖区周西路801号
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