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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三烧”典型案例曝光
发表时间: 2023-03-15 11:07

  为确保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现将近期在禁“三烧”工作中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

  2023年3月11日,抖音短视频平台传播临猗县北景乡南庄村发生“三烧”事件,在社会面造成一定舆论影响。经查实,该村村民张某当日私自燃烧自家地头秸秆。事后,临猗县委、县政府对北景乡进行全县通报批评,该村“两委”主干、居民组组长被党内警告,当事人张某被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二:

  2023年3月11日,河津东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对周边落叶、垃圾清扫后,未进行清运,私自点燃焚烧,造成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市环委办立即责成河津市政府调查处理并约谈责任单位,举一反三;

  案例三:

  2023年3月7日,闻喜县河底镇村民梁某在地里干活,使用明火引发大面积农田、荒坡引燃,政府部门发现后迅速组织力量,及时将火源扑灭,避免了重大损失发生。目前,违法行为人梁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四:

  2023年1月10日,闻喜县畖底镇发生3起“三烧”现象。2023年1月12日,畖底镇对3个村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村主干进行追责集体约谈,其中,3名村级干部被党内警告。

  案例启示:

  入春以来,天干物燥,气温回升较快,广大村民在田春耕时切勿使用明火,严禁焚烧树叶、树枝、荒草和垃圾等污染大气环境。同时,清明节即将到来,要科学祭祀、环保祭祀、文明祭祀,严禁烧纸钱、焚香、燃放鞭炮。

  对擅自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处以500元以上2000以下的罚款;对阻碍、干扰执行禁止焚烧秸秆公务的当事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禁烧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导致村内出现村民烧秸秆、树枝等情况,污染到周边空气质量,纪委监委部门将对其进行追责问责处理。

  属地县、乡、村要发挥网格员优势,加强禁烧宣传,加大巡查力度,早发现早制止,广大人民群众要争做禁“三烧”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让我们联起手来,共同守护我们的碧水蓝天,为全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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