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发表时间: 2024-02-22 11:20

  一、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0359-2628226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稽查考核等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参与生态环境污染纠纷协调解决工作;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运城市生态环境综合监测中心0359-2628254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承担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环境应急监测和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协调做好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监控全市各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对在线排污数据进行审核;负责开展全市环境监测培训工作;承担盐湖区(含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工作;负责下设综合监测站的管理工作;参与在线监控设备非正常运行和超标、核技术利用项目放射性污染防治等现象的现场检查;参与核与辐射应急预案的修订;参与辐射事故的应急、调查处理和定级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政府购买监测技术和咨询服务;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运城市生态环境事业发展中心0359-2628282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科学技术、污染治理、生态恢复、标准法规的研究、交流、推广、应用与咨询服务;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技术文本编制、评估服务;开展生态环境治理、环保管家、环保验收、污染源普查、绿色消费促进、排污权交易、碳排放等技术咨询服务;配合做好网络信息安全、门户网站的运维和数据更新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运城市生态环境应急与信访中心0359-2628279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负责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平台、“12369”生态环境举报热线、群众来信来访等多渠道环境污染投诉案件的办理工作;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核与辐射除外);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值守、信息报告、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工作;参与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运城市生态环境宣教中心0359-2628283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宣传国家生态环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承办全市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事务。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运城市机动车污染排放治理中心0359-2628230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编码登记及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检验检测机构日常指导规范等工作;协助做好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具体核算工作;负责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运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资金服务中心0359-2628275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协助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和市级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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