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意义
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铝灰,严重污染生态环境。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责成当地政府对非法倾倒的铝灰全部清运、按危险废物暂存要求予以封存综合利用,对被污染的土壤进行无害化处置,积极舆情引导,消除群众误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案情简介
2022年7月14日,媒体反映运城市万荣县光华乡乔村村南有人非法收集、贮存铝灰,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经查,万荣县南张乡范村居民袁某勤,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20年4月开始,使用运输货车将河南省巩义市三个工业园区产生的铝灰(危险废物HW48类)共计5765.18吨,拉运至万荣县光华乡乔村村南一废弃养殖场的东侧,采用吨袋包装露天堆存,顶部及底部铺盖塑料布进行简易防晒防渗处理。
三、查处情况及奖励情况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山西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该案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7月22日对行为人袁某勤涉嫌非法倾倒铝灰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并将相关证据材料移交至万荣县公安局。万荣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8月17日,对犯罪嫌疑人袁某勤进行刑事拘留。9月7日,现场堆存铝灰全部清运,按危废暂存要求,封存于两家生产速凝剂企业的仓库中,将作为原料进行综合利用;对清运现场遗撒铝灰及沾染铝灰的土壤共计33吨,交由第三方公司按危废要求进行填埋处置。9月15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联合对此跨省异地非法倾倒铝灰危废污染环境案提级督办,检查清理现场,要求深挖线索根源,尽快将其余相关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四、案件启示
1.部门联合、提级督办。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高度重视,现场指导铝灰安全处置,督导案件侦办,及时消除环境隐患,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
2.行刑衔接、依法惩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密切配合、快速查办,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3.加强宣传、群防群治。发挥基层群防群治作用,强化环境违法行为网格化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污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