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表时间:
2021-11-09 09:21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形式 |
公开时限 |
更新周期 |
公开属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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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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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处罚 |
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3.处罚执行情况: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 |
及时 |
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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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境应急 |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
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2个工作日内 |
及时 |
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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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环发【2013】81号)、《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每年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点位 |
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 |
及时 |
主动 |
原栏目名为“重点污染企业环境监管数据”需变更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