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规范管理
(一)依法持有本县《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许可证),且无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如下: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原料控制要求、过程控制要求
3、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4、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6、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7、场所及设备设施(如卫生间、制冰机、空调及通风设施等)定期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8、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
9、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
(三)建立完善的索证索票制度,索取并留存供货方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实施“五登记”(餐厨废弃物处置登记、餐饮具消毒登记、食品成品留样登记、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登记)规范化管理,如实记录并持久保持良好运行。
二、食品安全人员配备与管理
(一)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二)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从业人员应佩戴口罩,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佩带手表、手镯、手环、戒指、耳环等外露饰物。
三、实施“明厨亮灶”
采取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或设置参观窗口、隔断矮墙(柜)、视频传输技术(无线或有线)和显示屏等方式方法,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四、信息公开透明
(一)在饭店入口处等显著位置张贴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监管动态等级(脸谱)、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管网格人员等信息。
(二)饭店自查发现的问题与整改情况以及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情况应予以公示。
五、消费提示要求
饭店适宜位置张贴食品安全宣传语和节约粮食温馨提示语,为消费者营造温馨、舒适的用餐环境,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发扬中华民族文明用餐的优良传统。
1、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参与的社会共治氛围。
2、鼓励勤俭节约,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取餐。
六、设备设施要求
(一)地面与排水要求
1.食品处理区地面平整、无裂缝、无破损、无积水积垢。
2.粗制作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需经常冲洗及易潮湿的场所,其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并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及适当的排水系统。排水沟设有可拆卸的盖板。排水宜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能防止污水逆流。排水沟出口设置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能有效防止鼠类侵入。排气口设置防蝇设施。
(二)墙壁与门窗要求
1.食品处理区墙壁墙壁平滑、无裂缝、无破损、无脱落,无霉斑、无积垢。
2.食品处理区的门、窗闭合严密、无变形、无破损。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置易拆洗、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3.粗制作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需经常冲洗及易潮湿的场所,铺设有1.5m以上、浅色、不吸水、易清洗的墙裙。各类专间的墙裙铺设到墙顶。
4.粗制作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及各类专间的门坚固、不吸水、易清洗。
5.以自助餐形式供餐的或者无专用备餐区的,就餐区的门、窗设置有效的防尘防蝇设施。
(三)天花板要求
1.餐饮服务场所天花板无裂缝、无破损、无脱落,无霉斑、无灰尘积聚、无害虫隐匿。
2.烹饪场所的天花板距离地面宜在2.5m以上,应采用机械排风系统,有效排出蒸汽、油烟、烟雾等。
(四)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
1、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刷洗、消毒、清洗”三格水池,池上有上下水设施)。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刷洗、清洗”二格水池,池上有上下水设施,但应增加电子消毒柜或者蒸汽消毒设施)。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3、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使用不锈钢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
4、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5、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
(五)卫生间要求
1.不得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
2.应采用水冲式。墙壁、地面、便槽等的材质不透水、易清洁、不易积垢。
3.洗手设施设置在出口附近,符合以下规定:
①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宜提供温水。专间的水龙头为非手触动式开关。
②洗手池不透水,易于清洗,保持清洁。
③洗手消毒设施附近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从业人员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洗手方法标识。清洁操作区宜配备免洗速干手消毒剂。
④洗手设施的排水设有防止逆流、动物侵入及臭味产生的装置。
4.设置独立的排风系统,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直接相通的窗户设有易拆洗、不生锈的防蝇纱网,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5.排污管道与食品处理区排水管道分设,且有防臭气水封。抽污口应位于食品经营区域外。
(六)食品库房及冷冻(藏)设施设备要求
1.分开设置食品库房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除外)库房。
2.根据食品贮存条件,分别设置相应的食品库房,必要时设冷冻(藏)库。
3.库房坚固、无毒,保持整洁,设有通风、防潮及防止动物侵入的装置。
4.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上述非食品,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5.库房内设置有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能使贮存的食品和物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
6.冷冻(藏)库或设备有明显的区分标识,设有可正确指示库内或设备内温度的温度计,宜设置外显式温度计。
七、严格落实各项管理
(一)餐饮具清洗消毒
配备洗碗机或以蒸汽、煮沸等方式,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洗涤剂和消毒剂,严格落实餐饮具和工用具的清洗消毒。
(二)环境整洁卫生
- < > < > < >(三)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 < > < >“膳食管理委员”或“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对职工餐厅和集中就餐场所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评议。(四)畅通投诉评议渠道,妥善处置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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