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省局市场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局党组确立的“双培育双提升”工程,突出抽检工作的靶向性和导向性,坚持对标全国一流,圆满完成食品抽检工作继续保持全省前列的目标任务。
一、合理制定食品监督抽检方案。依据省局食品抽检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抽检方案。在全面广泛覆盖的基础上,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学校、幼儿园周边区域;二是网络食品;三是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量大、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的食用农产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对各县局上报抽检方案进行审定,提出修改意见。
二、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及抽检任务启动。根据2021年抽检工作任务安排,细化分包任务,配合市局内控组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和第三方承检机构的公开招标工作。在第三方承检机构确定后,及时签订合同,及早组织开展抽检。抽检方法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网络抽检相结合,提高抽检工作的靶向性。
三、对标一流圆满完成年度抽检任务。围绕市政府争创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目标,坚持对标一流、聚焦重点任务,指导和督促市县两级高标准完成年度抽检工作任务,实现全市食品安全抽样检测量达到每千人5批次的目标,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不合格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四、加大对核查处置工作的督导。2021年核查处置工作,依据“三定方案”执法权限的界定,国抽、省抽不合格任务由市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认领并进行核查处置;市抽、县抽不合格任务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的县局认领并立案查处。及时将不合格样品的信息与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等相关科室共享,以提高其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时限内认领、启动、处置和后处理工作,认领、启动、处置和后处理率要达到100%。
五、及时做好信息公示工作。按照“谁组织、谁公布”的原则,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局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信息、风险控制信息和核查处置信息,对不合格产品信息进行风险解读。各县(市、区)局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定期与承检机构协调对接,获取抽检信息,及时将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在官网专栏进行公布,同时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规定要求做好信息上传公示工作。按照“下管一级、上传一级”的原则,市局定期对各县局的信息公告情况进行督促通报。市县两级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食品抽检公示率达到100%的任务目标。
六、加强对承检机构管理考核。把对第三方承检机构的考核作为对第三方承检机构监管一个主要手段,探索加强监督管理考核的办法措施,率先在全省范围内蹚出一条新路子。制定考核方案,成立以技术专家、机关纪委、科室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核组。对承检机构年度抽检任务完成情况、基础建设,组织管理、人员管理、样品管理、检验能力、数据报送等方面进行考核,特别是对抽检不合格率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实行末位淘汰制,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向被考核单位进行通报。
六、组织抽检业务培训。根据通知要求,7月份选派人员参加省局组织抽检业务培训,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县两级抽检干部队伍现状,组织各县(市、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分管领导、食品抽检股股长、负责食品安全抽检开展、核查处置、信息公开、系统填报的工作人员共计60人,围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应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细则解读及预包装食品抽样检验要求、核查处置模块信息系统应用等基本技能进行短期培训,解决基层人员不懂不会的问题,提高抽检队伍的专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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