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12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 涉及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共18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合格样品125批次。
不合格样品4批次,为:食用农产品4批次
1、运城市芮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甜椒中噻虫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2、芮城县南风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大葱中噻虫嗪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3、芮城东茂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辣椒中噻虫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4、新绛县兴盛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大葱中噻虫嗪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125批次,具体为:
餐饮食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豆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8批次、糕点8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2批次、粮食加工品11批次、肉制品3批次、乳制品2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农产品5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调味品12批次、饮料6批次。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1.噻虫胺
噻虫胺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烟碱类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蓟马、飞虱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的杀虫剂,具有高效、广谱、用量少、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对作物无药害、使用安全、与常规农药无交互抗性等优点,有卓越的内吸和渗透作用,是替代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又一品种。其结构新颖、特殊,性能与传统烟碱类杀虫剂相比更为优异。
辣椒和甜椒中噻虫胺不合格的原因主要为:(1)种植者未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相关规定,施药后,为达到快速上市追求利益最大化,提前将产品收获上市,或是在蔬菜采收期间使用农药,导致农药残留超标。(2)农药质量低劣,农药行业制药水平参差不齐,农民使用的农药品质不纯,导致蔬菜出现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2.噻虫嗪
噻虫嗪为烟碱类杀虫剂,一般为白色结晶粉末。噻虫嗪杀虫原理为:阻断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传导,造成昆虫出现麻痹而死亡。其作用跟啶虫脒、吡虫啉等相似,不仅具有触杀、胃毒、内吸活性,而且具有更高的活性、更好的安全性、更广的杀虫谱及作用、速度快、持效期长等特点。
葱中噻虫嗪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信息.xls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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