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市监函〔2023〕41号
发表时间: 2023-09-26 16:30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5214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烨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医美行业乱象不容忽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药监局综合司于2020年4月3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20〕4号)各部门职责分工,提案中反映的“医美广告层出不穷”、“价格欺诈”、“药品、医疗器械‘以次充好’‘知假用假’”等问题属于市场监管局职责范围。

  针对近年来医疗美容行业规模快速扩张,人民群众反映医美行业虚假宣传、假货频现、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日益增多,我局重拳打击医疗美容行业乱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持续开展整治医疗美容行业乱象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保持打击医疗美容行业乱象高压态势

  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医疗美容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我局牵头10部门,成立工作专班,从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2023年6月,为加强美容诊所肉毒毒素药品的监管力度,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运市监〔2023〕44号)文件,推进肉毒毒素追溯体系的建设,实现该药品全流程可追溯,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2023年7月,为规范和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打击医疗美容广告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美容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开展医疗美容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营造全市良好医疗美容广告市场秩序。

  二、围绕“四个持续”,探索医疗美容行业乱象整治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更新医疗美容机构清单台账,做到底数清。定期同市行政审批局联系对医疗美容行业登记注册信息进行梳理。建立“有照有证”“有照无证”“无照无证”清单。同时,对市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相关投诉举报线索进行梳理和分析研判,对投诉举报量大、违法情节严重的线索列入重点线索台账,形成我市医疗美容机构“三清单一台账”。

  二是持续加大医疗美容广告监测力度。近年来,我局依托总局、省局广告监测系统,坚持日常监测和重点监测相结合,确定专人定期对相关媒体发布的医疗美容广告实时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去年以来,全市监测医疗美容广告4200余条次。

  三是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开展现场检查。会同价格监管及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人员,聚焦医疗美容行业乱象,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等相关市场主体的常态化巡查。实施“八查”行动,即查看经营场所证照是否醒目悬挂;查看经营场所及控制地带是否有违法广告及虚假宣传行为;查看经营中是否有价格欺诈违法行为;查看是否设有网店,网店的经营行为是否违法违规;查看一年来是否产生过消费纠纷、是否被多次投诉举报;查看是否有开展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针剂、药品;查看器械、药品是否合格且渠道正规;查看是否有隐瞒或变相隐瞒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等,步步深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予以整改。

  四是持续营造整治医疗美容行业乱象宣传氛围。在全市范围内利用电视、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媒介刊播宣传防范医疗美容陷阱信息1800余条次,在我局官网发布《关于规范医疗美容广告活动的提醒告诫书》,制作抖音视频片,广泛开展医美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提高对伪劣医美产品、非法医美机构的辨识能力,增强维权意识。同时,在对医疗美容行业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现场检查时,积极宣传《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医美行业各类市场主体知法、守法,提高依法经营意识,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依法从事医美经营活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医美活动监督,自觉举报各类医美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成效

  医疗美容行业乱象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分别对辖区内的医疗美容机构、生活美容场所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严惩重处。

  截至目前,全市医疗美容行业乱象整治行动中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100人余次,执法车辆400余台次,检查医疗美容机构、生活美容场所共计2554家,其中监督检查医疗美容机构共计41家,已将4家市场主体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作出现场检查笔录110余份,责令整改问题2个,对15家医疗美容单位开展行政约谈。共发放宣传材料7500余份,接受咨询1500余人次。共立案查处医疗美容广告案件10起,罚没款2.264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乱象的整治力度 ,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我局将持续开展治理医疗美容乱象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各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大医疗美容器械经营、使用和网络销售等环节监督检查力度,深挖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行为。持续推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美容药品的检查力度,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加大医疗美容广告的监测检查力度,加快建立市级广告监测平台进程,实现对互联网违法广告的智慧监管。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较大的医疗美容广告违法问题,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持续保持医疗美容市场监管高压态势。

  (二)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工作。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规范案件移交和行刑衔接,积极探索完善协作联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合力,不断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工作推向深入。

  (三)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将负面警示教育与正向宣传引导相结合,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引导消费者谨慎对待医疗美容,合理认识医疗美容功效,自觉选择正规、有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引领舆论倡导正气,唤醒公众理性思考,对贩卖“容貌焦虑”予以反对和抵制。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全市广告市场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承办人:耿 颖

  联系电话:0359-577059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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