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市监函〔2023〕36号
发表时间: 2023-09-26 16:23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5241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杜丰收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清真食品日常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提案》后,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安排由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牵头,各相关职能单位、科室配合,及时与市政协委员沟通协调。针对“建立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清真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问题,我们认真进行调研,逐条逐项落实,确保将提案中提出的每个问题查清摸透、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一、整治措施

  在对清真食品的整治过程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继续加强监管力度。根据《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应取得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清真标志牌。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按照《关于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清真进行食品常态化监管。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运城开发区分局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未取得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清真标志牌但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建立清真食品整治台账,向当地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加强对同时销售清真食品和普通食品的经营单位的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要求食品经营者不得将普通食品与清真食品混放,落实分区销售要求,并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

  2、加强动物产品监管。为了确保清真食品源头安全和满足疾病预防需要,我们按照《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肉类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动物产品的监管。在检查工作中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商超超市、大中型餐饮店、肉类加工企业、小作坊等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场所,以牛、羊类产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重点检查内容,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二、下一步打算

  1、加强协调沟通。积极响应宗教部门建立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加强对我市清真食品的监管。

  2、纳入日常督导项目。在日常的督导检查过程中,将清真食品作为我们重点督导检查的内容,进一步促进对清真食品的监管力度。

  3、继续开展排查整治。我们将在以后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落实《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对清真食品的检查和知识宣传,确保我市清真食品安全。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承 办 人:卢宇杰

  联系电话:0359-5770097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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