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市监函〔2023〕43号
发表时间: 2023-09-26 16:08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5215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孙培杰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发展“地摊经济”,助力群众就业创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科学规划“地摊经济”,保留和增添城市“烟火气”,对方便群众生活,展示城市活力,繁荣城市具有现实意义。结合提案建议和我局职能,扎实做好监管工作,提升城市活力,拓展消费空间,完善消费服务,将持续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健全管理制度,倡导文明经营。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督促指导市场主办方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特别在食品原料粗加工和清洗、餐用具的洗消保洁、餐余废弃物管理等高风险环节,加强指导督促,规范管理。倡导文明经营,推行“文明餐桌”,使用“公筷公勺公夹”,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在反对餐饮浪费方面,我局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于2023年3月份获得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委颁发的“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我局于2023年1月18日在官网和公众号上发表了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倡议书,通过联通公司在微信朋友圈第五条发布了制止餐饮浪费的公益广告随机向20万重点人群进行了推送,在运城市电视台、抖音、我局官方网站等多渠道多媒体发布了《引领食尚,拒绝“剩”宴》制止餐饮浪费宣传片,同时我局将制作的印有“制止餐饮浪费、文明餐桌、光盘行动”桌签提示牌500个、抽纸5000盒、无纺布袋3000个、宣传海报10000张向人民群众和社会餐饮单位进行了发放,并对全市范围内的餐饮场所开展公益广告实地督导检查。

  二、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

  根据地摊经济特点,适时调整监管力量、时段和频次,探索实行错时监管;同时实施审慎监管和容错纠错机制,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目录(2023版)》有关裁量规定,对地摊经济实行包容监管、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首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免予行政处罚,采取约谈、建议、提醒、劝告等手段,督促经营者及时改正,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用管理的“人情味”,提升城市的“烟火气”。

  三、严守执法底线,确保食品安全。

  监管部门在包容审慎监管的同时,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控“安全阀”和“红线”。我局专门印发了《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各项工作目前均在开展中。为进一步巩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局印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当前工作正在开展中。同时,开展“夏季清风”整治市场交易缺斤短两专项行动和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诚信、公平、和谐的市场计量环境。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假售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缺斤短两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完善维权机制,保障合法权益。

  充分利用12315热线、网站留言等多种途径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建立健全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机制。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在摊域集中区设立市场监管监督台,现场解决质量、价格等消费纠纷,做到“投诉有门、凡诉必复、凡复必果”,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引导广大消费者了解产品生产、流通、服务各个环节,树立科学、理性、绿色的消费观念。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政府餐饮食品安全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承 办 人:李志刚

  联系电话:13835971167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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