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6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尉林波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的建议》(第1167号)收悉,市市场监管局领导高度重视。5月17日,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专题工作推进会,责成相关科室认真研究,拿出具体措施,举全局之力全力以赴做好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工作。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农贸市场管理各方责任
明确各方责任是抓好农贸市场环境整治的前提。农贸市场是城市公益性公共服务场所,是为群众日常生活提供方便的民生工程,是改善城市形象、提升有效供给、扩大消费水平的重要工程。
(一)落实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是农贸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保障群众“菜篮子”的安全。建立健全市场开办者的组织机构,完善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提升经营户文明经营诚信经营的法律意识。
(二)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农贸市场的管理是综合管理,涉及多个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监管”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好本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商务部门作好农贸市场审批和规划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农贸市场,做好老旧市场提升改造规划;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常态化检查,确保食品安全、价格平稳、计量公平、亮照经营;城市管理部门确保市场周边摊位规范经营,垃圾定时清运,杜绝占道经营;卫健部门强化卫生整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消防部门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检查,保障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防止火灾发生;公安部门设立警务室,打击一切偷盗、扰乱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开展空中飞线整治。
(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属地监管是分级管理的一种措施,属地监管也是最直接监管的有效方式,各部门各级领导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点、市县联动,多角度开展农贸市场的整治工作,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的良好监管模式。
二、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九大提升行动
农贸市场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老旧市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不到位、环境卫生差、车辆停放无秩序、提升改造不到位,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农贸市场整治任务,从以下九个方面开展提升行动。
(一)营业执照、许可证规范行动。规范农贸市场经营户持证经营行动,实现统一亮照、亮证经营。各辖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市场内经营者营业执照的检查力度,确保持照率、亮照率达到100%;规范市场内餐饮经营户许可证悬挂,加大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力度,确保健康证的持证率达到100%,并以市场为单位实施统一悬挂。
(二)组织机构、制度、承诺完善行动。市场开办者要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和承诺行动。市场开办者要成立质量、计量、设备、安全、维权、宣传服务机构,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完善承诺书事项。落实经营户“门前”三包承诺,确保公平公正、诚信经营、文明经商。
(三)规范机动车停放、占道经营行动。市场开办者整治市场门口及周边地区有无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市场沿街店面有无出店经营行为。做到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车头摆放一致。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市场日常管理,整治市场内占道、出摊、出店经营,做到线内经营、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杜绝市场周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和沿街店面出店经营行为。
(四)垃圾清运及时、美化环境卫生行动。保持市场内地面无积水、无堆积性垃圾;市场公厕免费开放,专人定时保洁,无异味,由市场开办者负责,落实专人做好市场公厕的保洁与管理工作。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专人做好市场地面卫生的保洁工作,垃圾桶成对摆放,桶外标识“可回收”“不可回收”字样,垃圾桶内垃圾不能超过垃圾桶容积的三分之二,并做好市场垃圾及时清运工作。
(五)宣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提升行动。指导市场开办者全面落实经营者诚信经营、文明经商,并积极组织市场开办者参与“诚信运城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培育活动。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对市场内经营者的文明经营教育与管理,建立12315维权服务站,就地解决消费维权纠纷。指导市场开办者加强市场安保工作,确保市场内无打牌等赌博现象、无打架斗殴和抢劫偷窃等不文明行为发生、无非法集会,确保市场内无流浪狗出入,无养犬现象。
(六)产(商)品质量进货验收、抽检行动。整治市场开办者履行准入管理,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台帐,确保入场食品可溯源;清理市场内经营户经营“三无”、变质、过期食品;入场农产品抽查检验检测率达到100%。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开展索票索证和溯源管理工作,完善进销货台账的建立。各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市场内违法行为。
(七)功能区域划分、商品明码标价标识行动。整治市场内功能区域划分、商品明码标价。市场内所有产品要有功能区域划分,各类商品明码标价,做到货品区域明确、标识清楚,做到商品有标签、签签有价码,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八)设备安全、计量器具检验检定行动。整治市场内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加大对市场内消防器材的检查,组织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市场无特种设备和消防事故发生。整治市场内公平秤的设立与管理,加大经营者计量器具及计量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无不合格计量器具入场使用。督促市场开办者设立公平秤,及时受理消费者复秤请求,做好记录;加大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的检查,依法查处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以及缺斤少两等违法计量行为。
(九)补充公益广告和行业规范制作行动。在市场门口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 树新风”、“诚信建设”、“文明健康”、“绿色环保”、拒食野生动物等公益广告。取消与党中央精神、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不相符的问题、褪色、污损广告。建立市场经营户“红”“黑”榜、抽检报告数据公示栏,张贴行业规范和市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三、加强协作,努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农贸市场管理是综合管理,市场整治涉及多个方面整改、多个部门的配合,其中包括消防部门消防设施规范、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空中飞线整改、公安部门流浪狗抓捕、城市管理局市场周边摊位、垃圾清运,卫健委卫生整治等协作共治。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农贸市场整治牵头部门,将及时对接相关部门,加强交流,共同协商,定期检查,齐抓共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农贸市场整治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个契机,达到政府主抓、部门配合、行业自律、企业担当,营造一个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政府关于加强农贸市场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承办人:赵建群
联系电话:13994869537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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