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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表时间: 2024-02-02 17:32

经调查,运城市颐景老年服务中心、运城新平中医康复医院、运城仁康医院、运城市金鼎种业农作物育种中心、运城市阿涛发型化妆艺术职业培训学校、运城市宁聚体育舞蹈俱乐部、运城市聖行易经研究所、晋犇晋南牛研究所、运城市天和源花卉苗木研究中心等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连续两年及以上(含两年)未按规定向运城市民政局报送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年度工作报告。上述单位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上述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上述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拟作出撤销登记处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运城市颐景老年服务中心

2.运城新平中医康复医院

3.运城仁康医院

4.运城市金鼎种业农作物育种中心

5.运城市阿涛发型化妆艺术职业培训学校

6.运城市宁聚体育舞蹈俱乐部

7.运城市聖行易经研究所

8.晋犇晋南牛研究所

9.运城市天和源花卉苗木研究中心

特此公告。

运城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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