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恒部长在《求是》杂志发表署名文章: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指引 ——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
发表时间: 2020-08-26 09:21

  民生系着民心,是党执政之本、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源,是最大的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系统收录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思考新观点新论断,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与时俱进,有力指引全党全国在新时代谱写民生事业发展新篇章。

  一、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最新理论成果

  通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与要求贯穿全书,相对集中于第四部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第五部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第十二部分“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书中的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有关论述,升华了对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理论认识。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的初心使命的根本体现。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将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作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以百姓心为心,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是党的初心,也是党的恒心。回望历史,近百年来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了从摆脱受压迫、受奴役的命运到基本解决温饱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跨越,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我们党是一以贯之坚守初心使命的党,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从人民利益出发、为人民利益着想。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十四个坚持”的基本方略,其中第八个方略就是“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收入的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增进民生福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着力方向是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价值取向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主要任务是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基本目标是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理论内涵。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统筹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整个发展过程中,都要注重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涵盖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各领域民生工作。民生建设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是促进社会和谐与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指导我们围绕加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要始终注重落实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执政的重心和根基所在。民生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事实有力证明,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幸福美好的生活。我们将要历史性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绝对贫困问题,为人类减贫事业作出巨大贡献;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主要教育指标达到中上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建成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5岁提高到2019年的77.3岁;建立了特困供养、高龄津贴和贫困老年人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制度,惠及4000多万老年人,“老有所养”正在变为现实,等等。这些民生实事,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生活,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补齐短板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现实需要。“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里程碑,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性指标,只有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不断补短板、强弱项,才能确保“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让人民群众的民生愿景成为幸福实景。这其中,收入、教育、环境、住房等都是重大民生需求,厕所革命、棚户区改造、药品安全、学生健康、老龄化应对、垃圾分类等诸多方面都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客观要求。总书记坚持问题导向,对补齐这些领域的短板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切中肯綮、直达关键,我们一定要在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好。

  二、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践指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系统指明了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原则、目标方向和方式方法,为做好各项民生工作提供了“金钥匙”。

  坚持党对民生工作的领导,更好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顺利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必须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加强党对民生工作的领导,能够确保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民生工作,逐步缩小和消除城乡差异、地区差异和群体差异,提升民生工作科学性、整体性和持续性;能够发挥党的组织优势,统筹各方资源,高效执行各项民生政策,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落到实处;尤其是能够确保我国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迈进。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良性循环。经济发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二者不可偏废。如果脱离了经济发展单纯讲保障和改善民生,那就是“空中楼阁”、“画饼充饥”,如果离开保障和改善民生谈发展,发展就失去了目标和方向。中国发展成就归结到一点,就是亿万中国人民生活日益改善。因此,一方面,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雄厚经济基础;另一方面,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循环的重要节点,通过持续改善民生,稳预期、扩内需,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实现与经济建设良性互动、协同推进。

  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贯彻“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原则思路。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立足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在守住民生底线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水平,把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抓紧完善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必备制度。当前,要围绕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把教育、就业、住房、医疗、收入、养老、托幼等民生实事办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始终树牢正确的政绩观。民生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立足实际,出实策、办实事、求实效。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扭住突出民生难题,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要坚守人民立场,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决不能空喊口号、搞花拳绣腿、做表面文章。

  三、切实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履职尽责

  民政工作保障最困难、最需要帮助和关爱的特殊群体,为人民群众提供最基本、最直接的社会服务,肩负着民生工作中补短板、强底板的重担。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全力保基本、兜底线、建机制,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聚焦脱贫攻坚,坚决兜牢防范致贫返贫底线。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党、全国人民和全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民政工作在脱贫攻坚大局中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截至2020年3月,已经有188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稳定实现吃穿“两不愁”,占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21%。当前,全国仍有一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没有脱贫,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近200万已脱贫对象存在返贫风险,近300万边缘群体存在致贫风险,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各级民政部门必须坚决履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确保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确保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历史性地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之后,相对贫困问题仍将长期存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还要加强与乡村振兴战略之间的有效衔接,建立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长效机制。

  聚焦特殊群体,全方位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众、孤寡老人、孤残儿童、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留守老人和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是党和政府一直以来倍加关注的重点群体。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优先保障这部分群体的基本生活。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通过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社会力量帮扶等,为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织密防护网。要加强社会服务机构建设,不断提高县级福利院和乡镇敬老院照护能力,既保障好特困人员的生活需求,又加快满足失能或部分失能人员的护理需要。要健全儿童福利制度,给予困境儿童更好保障。要以巡访关爱为重点,完善农村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制度。要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要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制度,创新开展寻亲工作,强化服务监管。

  聚焦群众关切,着力提升民生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当前,广大人民群众在物质需求日益得到满足的同时,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民生需求不断增长,必须顺应这一趋势,不断提高相关民生服务水平。围绕群众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让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安享幸福晚年。围绕群众对社区生活品质的需求,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有机衔接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让社区生活更便捷、更舒适、更和谐,使城乡社区成为人民群众安居宜居乐居的幸福家园。围绕群众对逝有所安的需求,深化殡葬事业改革,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发展,推进移风易俗。围绕群众对社会参与的需求,健全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围绕群众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积极引导和规范相关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创造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良好环境,让更多人有机会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中充实自我,收获多彩幸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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