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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安全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3-02-03 09:52

  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调整安全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科局,运城开发区产业发展部,市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机关各科室,各市属监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工作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工作基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我局职责、领导分工和各科室职责,现将调整后我局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承担的安全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宗泽 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党组(党委)书记、局长

  第一副组长:刘军虎 市工信局党组副书记、市国资委党委专职副书记

  副 组 长:陈红军 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 磊 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副局长

  逯奎生 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王海峰 市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李 勇 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资源综合利用科负责人

  刘晓东 运行监测科科长

  李 云 产业政策与技术创新科科长

  冯锁栋 投资规划科科长

  南敏杰 软件服务业与信息科科长

  马飞宇 国企改革科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行监测科,主任由运行监测科科长刘晓东兼任,联络员由运行监测科科员郝大冰担任,联系电话:6380232。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领导职责

  根据中共运城市委、必威西盟体育手机app下载 《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意见》(运发[2014]7号)文件要求,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党组(党委)书记、局长为局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书记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协调落实,对组长负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

  1、运行监测科:承担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传达省、市安全工作精神和要求,根据省、市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收集汇总和上报本单位安全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排查治理隐患,参与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2、产业政策与技术创新科:在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技术创新、政策标准、新技术的发展规划等工作中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指导汽车、军民融合、新材料和装备工业等产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投资规划科:在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企业技术改造等工作中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先进成熟的安全设备推广应用。指导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原材料和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产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4、资源综合利用科:在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化学和焦化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引导行业合理布局等工作中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化学和焦化工业产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的监护管理和改造工作。

  5、软件服务业与信息科: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重要工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信息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6、国企改革科:联系所监管国有企业维护稳定、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督促所监管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7、市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指导规模以下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治理隐患。

  各业务科室及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根据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对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分工协作,加强沟通交流,共同推进全系统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本通知发布后,2021年8月17日印发的《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调整安全工作领导组的通知》(运工信发[2021]96号)自行废止。

附件:关于调整安全工作领导组的通知.pdf

  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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