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及《不动产抵押合同》的通知
来源: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表时间:
2021-04-23 09:57
各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
为落实《民法典》关于不动产抵押权的相关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中心对原《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抵押合同》和《询问记录》进行了修定,请统一按照样表执行。联系电话:0359-2059085
特此通知
运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4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