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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及《不动产抵押合同》的通知
来源: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表时间: 2021-04-23 09:57

各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

  为落实《民法典》关于不动产抵押权的相关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中心对原《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抵押合同》和《询问记录》进行了修定,请统一按照样表执行。联系电话:0359-2059085

  特此通知

 运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4月23日

  附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docx

2、不动产抵押和主债权标准合同.docx

3、询问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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