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时间:
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改造及设备采购安装、刑侦技术智能物证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报闻喜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闻喜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改造及设备采购安装、刑侦技术智能物证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13112301
2.3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共1包,所投内容为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改造及设备采购安装、刑侦技术智能物证管理系统设备,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4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2.5项目地点:闻喜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2.6采购范围: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7采购预算价:705238.15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1)提供的实验室边台甲醛净化性能不低于75(以国家级检验报告为准);
(2)提供实验室边台不含有害重金属(以检验报告或测试报告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18日08时00分起至2017年7月24日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8月16日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 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壹佰元整。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13112301)。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闻喜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闻喜县兴闻东街1856号 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御泽苑财富大厦二单元902
邮编:043800 邮 编:044000
联系人:任保申联系人:谭女士
电话:13393483239电话:0359-2238558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ycyuheng@163.com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版本号V1.0
备案号:晋ICP 19004826 网站标识码1408000056晋公网安备:14080202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