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改造及设备采购安装、刑侦技术智能物证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17日 22:31:54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报闻喜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闻喜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改造及设备采购安装、刑侦技术智能物证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13112301

2.3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共1包,所投内容为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改造及设备采购安装、刑侦技术智能物证管理系统设备,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4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2.5项目地点:闻喜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2.6采购范围: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7采购预算价:705238.15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1)提供的实验室边台甲醛净化性能不低于75(以国家级检验报告为准);

2)提供实验室边台不含有害重金属(以检验报告或测试报告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7180800分起至201772418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8月16日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 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壹佰元整。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13112301)。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闻喜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闻喜县兴闻东街1856号 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御泽苑财富大厦二单元902

编:043800 邮 编:044000

联系人:任保申联系人:谭女士

话:13393483239话:0359-2238558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ycyuheng@163.com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版本号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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