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财政局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05日 03:52:16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稷山县采购办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运城市博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稷山县财政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稷山县财政局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04392401

2.3项目实施地点:稷山县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

采购内容:稷山县境内工程预算评审工作,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5本次招标共2包

第一包: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格的投标单位一名;

第二包: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格的投标单位一名。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正常执业年限在3年以上(含3年);

2)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3)具有在该企业执业相关专业的注册造价师;

4)一包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格;二包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17 年 4月 5日08时00分起至2017年 4月 11 日18时00分止;

4.2采购文件购买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7年4 月25日18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0元/包。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04392401 )。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稷山县财政局

址:运城市稷山县北关西路崇文巷14号

编:043200

电子邮箱:540181923@qq.com

联系人及电话:杨女士15035965832

采购代理机构:运城市博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址:运城市人民南路35号(市引黄局西2楼)

编:044000

电子邮箱:ycbxjl2271568@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女士0359-227156815935588764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版本号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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