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中心医院彩超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16日 21:00:56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报运城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资金来自自筹,运城市铂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采购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运城市中心医院彩超维保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06550102

2.3采购范围:对飞利浦彩超进行维保服务。设备型号:IU 22 一台、 IE 33 两台、CX50一台,共计四台。对主机及所有相关部件、软件的不限次数维修。提供免费维修、保养、零配件更换和维修劳务等各种服务,应保证设备达到符合飞利浦厂家合格标准或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

服务地点: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内

预算价:500000元/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营业执照含相应维修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5月1708时00分起至 2017年5月23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6909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暂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7年6909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06550102 );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采购代理机构:运城市铂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3690号地址:运城市水岸华庭4号楼104商铺(运城市周西路)

邮编:044000邮编:044000

联系人:赵主任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59-6396152 联系电话:0359-221927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bohaiyubo@163.com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版本号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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