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时间:
稷山县民乐园提升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项目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稷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办名称)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受稷山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采购人名称)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稷山县民乐园提升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04462403
2.3实施地点:运城市稷山县
2.4采购范围: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2.5采购预算:51万元
2.6服务质量:合格
2.7服务期:按照合同约定
2.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4月6日08时00分起至2017年4月12日18时00分分止;
4.2采购文件购买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另行通知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7年4月15日18:00为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零贰佰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04462403)。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稷山县住房保障和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
城乡建设管理局有限公司
地址:稷山县稷峰西街14号地址:河东东街芦子沟社区
邮编:043200邮编:044001
联系人:宁先生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59-5522231电话:0359-2486519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gjglyc2015@163.com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版本号V1.0
备案号:晋ICP 19004826 网站标识码1408000056晋公网安备:14080202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