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仁线汾河大桥加固改造设计项目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06日 02:27:37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稷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稷山县交通运输局道路管理总站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稷仁线汾河大桥加固改造设计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10732403

2.3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范围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服务。

3设计周期20日历天

4)采购预算价:14500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公路相关行业的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正在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760800分起至201771218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771418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10732403);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稷山县交通运输局道路管理总站

址:稷山县大佛路36号

编:043200

人:高先生

话:0359-553161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北路金源阁小区2单元401室

编:044000

人:李女士

话:0359-5793157

号:18636358608

电子邮件:jinghongzb@163.com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版本号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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