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时间:
稷山县稷峰镇清河镇两乡镇上费村下费村两村耕地开发项目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报稷山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稷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稷山县稷峰镇清河镇两乡镇上费村下费村两村耕地开发项目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
2.2、项目编码:
2.3、采购内容:稷峰镇清河镇两乡镇上费村下费村两村耕地开发项目的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建设规模57.3368公顷(860.052亩)
2.4、工期:60日历天
2.5、预算金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1版勘测费、设计与预算编制费计费标准
3、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单位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1日8:00起---2017年6月7日18: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公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另行通知(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6000.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08232403)。
6.4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稷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运城市稷山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13835887038
代理机构: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天泰凤凰公寓1610室
联 系 人:赵先生15535925125,秦先生15034568811
电话:0359-8701923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版本号V1.0
备案号:晋ICP 19004826 网站标识码1408000056晋公网安备:14080202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