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共涉及运城市11项整改任务,均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省级核查验收。按照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组办公室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1:河津市禹门口焦化有限公司新建172万吨焦化项目2021年9月投产以来一直使用湿熄焦,熄焦回用水化学指标超出回用标准。
整改措施:
1.完成1×230吨/时干熄焦装置及1×35兆瓦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
2.按照A级企业标准,建设备用干熄焦装置。备用干熄焦装置建成前,使用备用湿熄焦装置必须向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备,熄焦用水必须通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施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整改完成情况:
1.1×230吨/时常用干熄焦装置和1×40兆瓦余热发电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用。
2.已启动建设1×240吨/时备用干熄焦装置。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已向该企业下达通知,要求备用干熄焦装置建成前,使用备用湿熄焦装置必须向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备。熄焦用水通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整改任务2:河津市禹门口焦化有限公司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应急事故池等均尚未完成建设。
整改措施:
1.完成300立方米/时熄焦废水系统、120立方米/时酚氰污水处理站、130立方米/时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和两套浓水蒸发提盐系统的建设,实现中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做到零排放。
2.完成3000立方米事故池和1000立方米、20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
1.已完成300立方米/时熄焦废水系统、120立方米/时酚氰污水处理站、130立方米/时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和两套浓水蒸发提盐系统的建设。
2.已完成3000立方米事故池和1000立方米、20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建设。
整改任务3:河津市禹门口焦化有限公司未取得取水许可证,也无水资源论证报告,一直违规使用原有焦化装置配套深井水用于生产。
整改措施: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关停原有焦化装置配套深井,责令企业立即着手开展水资源论证,办理取水许可证。在取水许可证未办理之前,不得违规取水。
整改完成情况:
1.依据《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先后两次对企业违规取水进行处罚。
2.已关停原有焦化装置原配套深井。
3.河津市禹门口焦化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3月办理取水许可证(编号:B140882S2023-0024),做到合理合规使用水资源。
整改任务4:运城市安昆新能源有限公司未建成干熄焦装置、未建成污水深度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吨焦水耗超出水资源论证明确的指标。
整改措施:
1.建成2×230吨/时干熄焦装置和2×35兆瓦余热发电项目并投入运行。
2.按照A级企业标准,建设备用干熄焦装置。备用干熄焦装置建成前,使用备用湿熄焦装置必须向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备,熄焦用水必须通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施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整改完成情况:
1.2×230吨/时干熄焦装置和2×35兆瓦余热发电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
2.已启动建设1×260吨/时备用干熄焦装置。企业启用备用湿熄焦装置前,向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进行了报备。熄焦用水通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施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整改任务5:运城市安昆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生产废水经厂区雨水口直排,最终流入黄河一级支流遮马峪河。熄焦回用水化学指标超出回用标准。
整改措施:
1.立即封闭初期雨水收集池排口,确保没有生产废水排入遮马峪河。
2.将冷凝水通过管道送至凝结水站后作为软水回用。
3.建设完成处理规模为180m³/d的生化污水处理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并投入运行。
4.定期对遮马峪雨排口进行巡查,确保雨排口非汛期不排水。
整改完成情况:
1.雨水收集池排口已封闭。
2.冷凝水通过管道已回收利用。
3.180m³/d的生化污水处理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已建成并投用。
4.定期对遮马峪雨排口进行巡查,雨排口非汛期不排水。
整改任务6:山西东方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山西阳煤丰喜泉稷能源、稷山县永祥煤焦、稷山县铭福钢铁制品等企业违规使用地下水。运城市形成两大地下水超载区,地下水资源严重透支。
整改措施:
1.依法依规对周边村庄进行处罚,并切断非法供水管网。
2.严肃查处违规用水企业。对东方资源、铭福钢铁、泉稷能源、永祥煤焦4家重点用水企业和在排查中发现的违规取水企业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分别进行处罚。
3.全面排查市域内工业企业违法取水情况,梳理建立违法取水行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4.加快实施《运城市“十四五”地下水超采治理行动方案》,统筹抓好地下水压采、水源置换、节水型社会建设等重点任务,坚决遏制地下水超载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
1.依法对周边村庄违规转供水的19眼机井各处罚2万元,共计处罚38万元。
2.依法对东方资源、泉稷能源、永祥煤焦、铭福钢铁4家违规用水企业分别处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东方资源补缴水资源税2804.27万元,泉稷能源补缴水资源税26.1万元,永祥煤焦补缴水资源税63.1万元,铭福钢铁补缴水资源税95.3万元。
3.运城市水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工业企业取用水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运水资源〔2023〕29号),确定有36家企业存在违规取水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4.印发了《betway赞助英超西汉姆联队 关于印发运城市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把任务细化到各县(市、区),通过下达取用水计划控制地下水的开采,10月份全市地下水位平均同比上升1.34米;启动建设了13.9万亩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面积,完成8处灌区分类水价改革工作;推进尊村、北赵、大禹渡3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启动马崖、元上等6个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
整改任务7:芮城县文物保护工作落实不力,在匼河遗址、西王村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内存在违规审批采砂和无证取土采砂问题。8处违规取土采砂点,造成破坏面积超过300亩,原有文化层和历史风貌荡然无存。
整改措施:
1.对匼河遗址、西王村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内违规取土采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清查两个遗址保护范围内督查反馈涉及点位。
3.对西王村遗址低洼地带积存雨水进行抽排。
4.加快编制重点文保单位规划,合理划定保护范围。为重点古遗址树立文物保护标志牌,增设界桩,明确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并予以公示。
5.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加大暗访督查力度和执纪问责力度,全覆盖核查清查各方面问题,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6.做好政策沟通与衔接,从严落实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管控相关规范和前置审批要求,规范许可审批管理,理清责任链条,倒查责任和问题。
7.加大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奖励,动员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
8.摸排有关线索,开展联合执法打击行动,持续保持对非法取土采砂的高压打击态势。
9.探索并编制合法合规性规划,构建管理体制,实现规模化、规范化开采,确保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确保管理和保护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整改完成情况:
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芮城县政府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针对突出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举一反三,制定《持续开展严厉打击私挖乱采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芮城县文物局关于匼河遗址、西王村遗址暨全县古遗址、古墓葬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政治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全覆盖、拉网式、无死角”的私挖乱采排查整治行动,组织各乡(镇)、文物巡逻队、文物保护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2.清查并整改反馈点位。涉及芮城县境内的,完成匼河、西王村遗址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清查工作,对7处违规取土采砂点进行了平整、复垦耕种。涉及永济市境内的,永济市人民政府已完成所涉及的1处违规取砂点土地复垦,采取通过树立保护标志碑、保护界桩、警示牌、公示文物保护责任人等措施,加强保护管理。
3.对西王村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1处采砂后形成的积水低洼地带进行多次抽排,并在抽排后对土地进行复垦,同时,拓宽明渠660米,疏通涵洞90米,彻底解决了积水问题。
4.完成匼河和西王村遗址保护规划,并经省文物局初审后于9月底上报国家文物局。两处遗址树立文物安全责任公示牌4块、文物警示牌5块,设立保护界桩220个。遗址周边安装监控摄像头,纳入全省文物安全监管系统,实现对两处遗址保护区的实时线上监管。
5.完成对风陵渡镇人民政府、西王村村委会、李会灵砂场、风顺砂场行政处罚55万元,完成18名干部及工作人员的追责问责,对3名村民进行教育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辞退了6名文物保护员。
6.落实考古前置工作要求,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芮城县基本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建立文物保护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芮城县文物和旅游局引发了《关于涉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区的建设工程审批管理制度(试行)》和《芮城县文物保护单位(古遗址)保护区划管理规定(试行)》。加强沟通联动,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建立了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7.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引导。在芮城综合频道、抖音、微信公众号相继发布文物保护告知书、文物保护法节选内容、文物普法动画等,悬挂文物保护横幅,印发文物保护法节选内容2万份、文物保护告知书500份,在各乡镇、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发放宣传。完善举报奖励办法,芮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出台《文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永济市通过村广播、微信群等,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8.加强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芮城县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每月开展无人机巡飞作业,形成“地面巡逻+空中巡查”“点上监测+面上防范”的全方位安全监管体系。
9.编制完成《芮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按程序上报。该规划与芮城县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芮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
整改任务8:中国铝业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氧化铝厂赤泥尾矿库不断扩大使用库容,距离黄河干流不足1公里,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企业雨水总排口晴天时有大量生活污水直排黄河一级支流遮马峪河。
整改措施:
1.及时对赤泥尾矿库裸露边坡进行覆盖,减少扬尘污染;定期对赤泥输送管道、坝面截水沟和回水系统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委托持有环境监测资质的机构每月开展1次赤泥尾矿库地下水水质监测。
3.按设计规范筑坝,落实赤泥坝体监测制度,确保坝体位移、浸润线、干滩指标符合要求,保证坝体安全稳定。
4.持续每年一次综合应急演练,对应急预案、应急物资、人员配备等适应性进行检验,提升应急能力。
5.对清涧污水站进行扩容改造,彻底根治生活污水直排黄河一级支流遮马峪河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1.赤泥尾矿库裸露边坡已覆盖。
2.落实自行监测要求,委托中铝长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每月对赤泥坝地下水开展监测,已经完成2023年1-10月份监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各项水质指标符合要求。
3.严格落实赤泥堆场运行管控,执行坝体监测制度,赤泥工区每天观察记录赤泥堆场在线监测情况,坝体位移、浸润线、干滩指标符合要求;委托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每月开展赤泥堆场变形观测,已完成2023年1-10月份观测工作,并出具了观测报告,坝体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4.2023年已于4月25日、6月21日组织了防汛演练及防溃坝演练。
5.已完成清涧污水处理站扩容改造并投入运行,解决了生活污水直排黄河一级支流遮马峪河问题。
整改任务9:闻喜县东镇污水处理厂尚未完成建设,大量生活污水从污水井溢出,在川口村南侧形成污水坑塘,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黑臭明显。
整改措施:在已完成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与铁路部门沟通协商,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管涵主体工程,3月底全面完工,污水坑塘问题得到彻底整治。
整改完成情况:
1.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工程于2021年11月5日完工。
2.该工程于2023年2月22日开始进场做准备工作,开始挖探电缆、拆除防护网、井点降水、牛腿施工等工作;3月16日铁路范围内的箱涵顶进,3月20日铁路箱涵顶进完成,3月28日完成铁路两边箱涵接长,4月14日东镇污水配套管网全线贯通。
3.用污水泵抽至东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整改任务10:芮城县污水处理厂围墙后沟道一侧堆存大量垃圾,距离黄河干流仅约1公里。
整改措施:
1.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风陵渡镇焦芦村垃圾中转站。
2.进行场地整治、土壤重构、植被重建,完成该区域综合治理。
3.落实区域包保责任,进行长效绿化和管护。
整改完成情况:
1.堆存垃圾已全部清理。
2.进行场地整治、土壤重构、植被重建,完成苗木栽植,该区域综合治理已完成。
整改任务11: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西北角围墙外西阳村南沟道内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村内道路污水漫流并汇入垃圾场周边低洼地。
整改措施:
1.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风陵渡镇焦芦村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全部转运至西阳村临时消纳场进行集中收集覆盖,进一步实施资源化利用。
2.村内道路污水和低洼地污水进行安全处置。
3.针对该区域进行整体规划、布局和改造,申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开展周边环境整治,实施道路和配套管网建设,打造西阳村特色“后花园”,切实改变西阳村生态环境面貌。
4.组建风陵渡镇环境卫生巡查组,就生活垃圾、河道沟渠、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建立工作清单,确保辖区内无垃圾堆放、无脏乱差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
1.已将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风陵渡镇焦芦村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全部转运至西阳村临时消纳场进行集中收集覆盖。
2.已对西阳村南沟道和低洼地的污水进行安全处理,对3亩污水池进行回填,并完成绿化、亮化、硬化;建立了150立方米容积的污水收集池1座,铺设管道2100米,已接入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市政排污管网,修建了污水处理池泵站管护房1座,安装2台30千瓦的泵,确保污水处理正常运行。
3.已完成该区域整体规划改造,安装污水管道6707米、污水支管5920米、自来水管道9994米,铺筑沥青路面41万余平方米。
4.风陵渡镇政府成立了6个环境卫生督查小组,就全镇生活垃圾、河道沟渠、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建立工作清单,逐一销号整改,确保辖区内无垃圾堆放、无脏乱差现象。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共10天)向创建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杨一帆
固定电话:0359-638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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