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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870556/2024-00214 发文机构 : 必威西盟体育手机app下载
体裁分类 :运政发 发文字号 :运政发〔2024〕23号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主 题  词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标       题 :必威西盟体育手机app下载 关于印发运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通知
必威西盟体育手机app下载 关于印发运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12-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2021年6月29日印发的《必威西盟体育手机app下载 关于印发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运政发〔2021〕14号)同时废止。

 

  必威西盟体育手机app下载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精神,结合运城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区域差异,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聚焦汾渭平原、汾河及涑水河流域等重点区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依法依规实施分区分类差异化精准管控,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运城。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和环境质量底线,落实自然生态安全责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源头预防,系统保护。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管控。聚焦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精准科学施策,依法依规建立从问题识别到解决方案的分区分类管控策略。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进一步健全,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到2035年,高效完备、精准科学、运行顺畅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面建立,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运城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一)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晋政函〔2023〕125号)明确,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808.9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9.80%。动态更新直接引用已批复的生态保护红线成果,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见表1。

表1  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

 

序号

(市、区)

国土面积

平方公里

生态保护红线

平方公里

面积比例(%)

1

盐湖区

1205.23

176.24

14.62

2

河津市

592.52

42.36

7.15

3

永济市

1208.07

275.28

22.79

4

临猗县

1362.02

51.78

3.80

5

万荣县

1076.18

94.63

8.79

6

稷山县

686.48

73.21

10.66

7

新绛县

597.19

24.41

4.09

8

闻喜县

1167.93

147.05

12.59

9

  

978.30

376.35

38.47

10

垣曲县

1609.51

689.30

42.83

11

  

1350.71

464.12

34.36

12

平陆县

1173.74

203.27

17.32

13

芮城县

1175.60

190.93

16.24

运城市

14183.48

2808.93

19.80

 

  动态更新后,全市生态空间划定面积为3791.7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6.73%。在空间类型上,主要包括各类禁止开发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以及受地形地势影响不适宜大规模工业化、城市化开发的空间地域单元。

  生态空间中,除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为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为982.78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93%。全市生态空间及一般生态空间划定结果见表2。

表2  全市生态空间及一般生态空间划定结果

 

序号

(市、区)

国土面积

平方公里

生态空间

一般生态空间

面积

平方公里

比例

%)

面积

平方公里

比例

%)

1

盐湖区

1205.23

218.88

18.16

42.64

3.54

2

河津市

592.52

62.91

10.62

20.55

3.47

3

永济市

1208.07

475.31

39.34

200.03

16.56

4

临猗县

1362.02

55.12

4.05

3.34

0.25

5

万荣县

1076.18

125.80

11.69

31.17

2.90

6

稷山县

686.48

83.88

12.22

10.67

1.55

7

新绛县

597.19

37.12

6.22

12.71

2.13

8

闻喜县

1167.93

222.24

19.03

75.19

6.44

9

  

978.30

489.85

50.07

113.50

11.60

10

垣曲县

1609.51

944.34

58.67

255.04

15.85

11

  

1350.71

572.09

42.35

107.97

7.99

12

平陆县

1173.74

255.17

21.74

51.90

4.42

13

芮城县

1175.60

249.00

21.18

58.07

4.94

运城市

14183.48

3791.71

26.73

982.78

6.93

 

  (二)环境质量底线目标

  1.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

  以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为基本出发点,综合确定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力争低于45微克/立方米,完成省下达运城市的约束性指标。

  2.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

  积极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到2025年,全市地表水国考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所有国考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

  3.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目标

  到2025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省考核要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三)资源利用上线目标

  1.能源利用上线目标

  依据山西省节约能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十四五”能耗控制目标及2022年目标任务的通知》(晋节能办发〔2022〕1号),确定到2025年,运城市全市地区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下降15.5%。

  2.水资源利用上线目标

  根据《运城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运水资源〔2022〕116号)的要求,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目标为20.025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2%,全市水资源利用上线目标见表3。

表3  全市水资源利用上线目标一览表

 

序号

(市、区)

2025年用水总量目标

(亿立方米)

2025年“十四五”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降幅目标(%)

2025年“十四五”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降幅目标(%)

1

盐湖区

2.47

16.7

14

2

河津市

1.7

16.4

13.5

3

永济市

2.02

18.5

13

4

临猗县

3.79

19.9

13.8

5

万荣县

1.415

19.4

12.4

6

稷山县

1.29

18.1

13

7

新绛县

1.185

17.3

13

8

闻喜县

1.1

16.5

13.8

9

 

0.85

17.9

13.5

10

垣曲县

0.46

16.5

14.1

11

 

0.835

18.6

12.6

12

平陆县

0.685

18.8

13.8

13

芮城县

1.94

19.4

13.7

运城市

20.025

18

12

 

  3.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

  衔接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管控要求,设置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到2035年,运城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7.6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91.92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11.4平方公里以内,全市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见表4。

表4  全市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一览表

 

序号

县(市、区)

耕地保有量

(万亩)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万亩)

城镇开发边界

平方公里

1

盐湖区

38.67

29.19

184.14

2

河津市

29.08

24.93

69.61

3

永济市

60.80

55.57

41.26

4

临猗县

14.37

12.67

37.83

5

万荣县

51.56

44.15

30.34

6

稷山县

45.05

39.37

34.07

7

新绛县

50.27

43.45

35.69

8

闻喜县

78.14

68.23

40.86

9

 

36.54

33.23

23.48

10

垣曲县

31.90

28.98

24.81

11

 

40.89

34.20

29.88

12

平陆县

33.66

28.44

29.93

13

芮城县

56.73

49.51

29.48

运城市

567.66

491.92

611.38

 

  (四)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发展“划边框”

  全市国土总面积为14183.48平方公里,共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173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79个,面积3791.82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26.74%,主要分布在垣曲县大部分区域,绛县东南部、闻喜县东南部、夏县东部、永济市、芮城县和盐湖区南部的中条山区域,沿黄区域,新绛县、稷山县的吕梁山南麓;重点管控单元81个,面积5648.4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39.82%,主要分布在涑水河流域和汾河流域的大气环境弱扩散区域以及各省级开发区、各县(市、区)城区;一般管控单元13个,为全市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面积4743.2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33.44%。

  (五)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发展“明底线”

  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根据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特征,系统集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等现有生态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提出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要求,实施生态环境分区分类精准管控。对于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对于重点管控单元,针对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其中,工业园区等高排放重点管控单元应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城镇中心等受体敏感区以及大气环境弱扩散区、布局敏感区等重点管控单元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引导人口密度较高中心城区的传统产业等有序退出、功能空间有序腾退。对于一般管控单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实施应用

  (一)支持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县(市、区)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将其作为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项目选址等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加强相符性、协调性分析,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精准科学施策,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各县(市、区)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管控等工作的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强化其在生态、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相关管理要求,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建立定期调整和动态更新机制,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原则上保持稳定,每5年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评估情况定期调整。5年内,因生态保护红线、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发生变化,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开展动态更新。定期调整、动态更新成果按相关规定备案发布。需要调整更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内容的,由市生态环境局提请市政府按程序开展调整更新。

  (四)共享共用全省信息平台数据,提升智能化辅助决策能力

  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已正式投入运行,平台汇集了全省各市分区管控数据资料,具备管理、查询、展示、统计、智能研判等功能,实现系统内省、市生态环境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系统外与山西必威官方网 平台等系统对接,扩大成果应用范围,有效提升运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管理和应用效能。通过互联网登录山西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山西必威官方网 网—公共服务—其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或者手机移动端APP(下载“三晋通”—注册账号—更多—其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根据经纬度或四至范围坐标进行查询选址、环境敏感目标等信息,科学预判项目选址是否可行、环境敏感目标是否存在制约因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监督

  充分认识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重要意义。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省、市、县联动、部门联合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各县(市、区)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的主体责任,做好本辖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实施和宣传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实施、调整和宣传工作;市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分区管控成果实施工作。强化监督考核评价,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二)强化部门联动

  市生态环境局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基础和抓手,强化生态环境分区宏观指导和源头预防作用。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实施充分衔接。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共享生态保护红线等数据,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水行政部门要加强河流治导线、地下水超采区和禁采区、限采区等数据的共享共用,负责做好水资源管理、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联动。林业和草原部门要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协调联动。工信、能源、住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本领域相关工作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联动,制定行业发展和开发利用政策、规划时,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减少对生态系统功能和环境质量的负面影响。财政部门要综合考虑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落实资金保障。行政审批等各有关部门要出台有利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的政策,并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监督执法协调联动。

  (三)积极宣传引导

  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面向企业、管理人员、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不同用户,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和培训。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宣传解读,总结推广成果应用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本文件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读。

 

  附件:1.运城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

             2.运城市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构成

             3-1.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山西省总体管控要求

             3-1-1.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山西省优先保护单元总体管控要求

             3-1-2.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山西省重点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

             3-1-3.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山西省一般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

             3-2.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山西省重点流域(黄河流域)管控要求

             3-3.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山西省重点区域(汾渭平原)管控要求

             3-4.运城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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