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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03 18:34

各县(市、区)工科局、科创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规范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市“双减”办《关于加强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通知》,自即日起至8月31日开展2024年暑期科技类校外培训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标

  通过配合县“双减”办、市科技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等相关部门,对县域内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培训资质、培训行为、培训收费、平台使用、场所安全、培训材料、从业人员、广告宣传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培训行为、无证黑机构违法培训行为和在职教师补课现象,确保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治理内容

  (一)培训资质核查

  各县(市、区)工科局或科创中心要对全县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资质、教师资质进行认真核查,检查机构“一证一照”是否齐全,培训教师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证、职业(专业)能力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教师师资水平的材料,确保机构及人员具备合法合规的培训条件。

  (二)培训行为监管

  各县(市、区)工科局或科创中心要配合县“双减”办、市科技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和托管班、自习室、教育咨询等机构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严查任何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自习托管、免费伴学、软件体验”以及各类夏令营等名义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违规培训行为;严查隐藏在居民小区、办公楼、写字楼等场所违法开展的各种“补习班”等“地下”培训;严查校外培训机构线下超时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严防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管以游学、研学、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的学科培训活动、违规组织竞赛活动等行为。

  (三)培训收费管理

  各县(市、区)工科局或科创中心要检查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是否与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 年修订版),合同中有无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退费办法、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等事项;检查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检查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一次性交费不超过5000元的违规行为;检查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将培训费用交至预收费监管账户或风险保证金,并给家长开具发票或正规收据,确保培训资金安全,严防机构“卷钱跑路”。

  (四)监管平台使用

  各县(市、区)工科局或科创中心要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使用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机构能否严格按规定使用平台进行课程的上架、销售、消课、缴费,机构的资金托管账户或风险保证金账户余额是否小于规定要求,确保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时刻处于监管视线之内。

  (五)场所安全检查

  各县(市、区)工科局或科创中心要联合消防、卫健委等部门对所有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场所、设施、消防等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注意查看培训机构教室、教学设备、休息区的分布情况,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器材是否齐备并处于可用状态,视频监控是否全覆盖,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是否持有有效期内的餐饮卫生许可证件和工作人员健康证。培训期间要加强日常巡查力量,适当增加检查频度,将“回头看”作为督促整改的有力抓手,检查情况、问题隐患及整改结果要形成台账。

  (六)培训材料合规

  各县(市、区)工科局或科创中心主要查看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使用的校外培训材料审核流程是否规范,是否按照要求上传至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严防培训材料中存在违法违规内容,确保意识形态不变质。

  (七)从业人员管理

  各县(市、区)工科局或科创中心要检查科技类培训机构在职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前科,机构聘用时有无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在暑期培训前有无对本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要求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确保参训学生的身心健康。

  (八)广告宣传规范

  各县(市、区)工科局或科创中心要加大对利用新媒体手段宣传校外培训的监管力度,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重点检查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有无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严厉查处宣传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广告行为。

三、治理措施

  各县(市、区)工科局或科创中心要配合县“双减”办、市科技局,联合各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违法违规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要求进行处罚,并纳“黑名单”管理,定期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参与相关活动。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要根据教师管理权限,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责任。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和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警示其他机构引以为戒。加强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科技类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工科局或科创中心要高度重视本次治理行动,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人员职责、分工,确保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协调配合

  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畅通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暑期科技类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中的难题。

  (三)注重坚持长效

  要将暑期科技类校外培训专项治理行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补充完善现行制度规定,确保本次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为今后常态化治理工作提供更精准的制度保障。

  市“双减”办、市科技局将组织力量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市、区)暑期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县(市、区)工科局或科创中心于8月20日前,将行动开展相关资料报送至市科技局科管科邮箱。

  联系人:樊文菊

  联系电话:8711213

  邮箱:yckjjkgk@163.com

  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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