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科局、科创中心,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创新体系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根据《运城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运城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支持领域
按照《运城市“十四五”新技术规划》,市级重点实验室主要围绕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及智能制造装备、特种金属材料、炭基碳材料、新型化工材料、煤炭高效清洁利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半导体、新能源、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有机旱作农业和现代农业等战略性产业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有较强的科研基础。一是从事本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究方向凝练,特色优势明显,符合我市发展战略和方向,研究实力和水平在本领域或本行业处于市内前列。二是从事所在方向研究3年以上,承担过省级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拥有相应发明专利或自主创新成果,发表过较高水平科技论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施效果突出。
(二)有较高水平的科研团队。围绕研究方向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应的研究团队,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具备承担省级和市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三)有必要的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拥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和办公场所3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在300万元以上。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科研活动及实验室运行经费的支出,最近3年研发投入占主营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四)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合理。
三、申报要求
(一)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
(二)已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主任及固定人员,不得兼任新申报的市重点实验室主任及固定人员。
(三)各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要有自身特色,在本学科与产业领域具有代表性,对我省、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挥积极作用,有能力承担重大科研任务。
(四)各重点实验室申报单位应提供科研经费、场所、仪器设施等必要的基本条件,并在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五)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申报单位、组织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把关,对于失信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实行“零容忍”。
四、申报流程和材料报送
(一)填写申请报告。申报人员参照《运城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运城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见附件)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二)依托单位审查。申报单位对申请报告连同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认真审查,确认无误后报送至申报单位主管部门。
(三)组织单位审核。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于7月10日前将盖章后的申报材料(一式5份)及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产业科室。
(四)电子邮件报送。申请报告连同附件材料统一生成一个PDF文件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为:“实验室名称+依托单位名称”。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特种金属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领域
前沿科: 孙 晶 8711235
孟祥瑞 8711232
邮箱:ycgaoxinke@163.com
2.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有机旱作农业和现代农业领域
农业科:韩博斐 8711233
邮箱:ycnykjyq@126.com
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