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科局、科创中心、运城开发区产业发展部,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深化科技人才服务企业模式,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加快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现将2024年度“科技副总”意向人员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摸底了解省内外高校院所科研人员赴企业担任“科技副总”意向,为下一步开展省级、市级“科技副总”选派行动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科技副总”资格条件
(一)申报科技副总岗位的人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优良的作风学风。
2.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所在单位为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
4.愿意帮助企业制定创新规划、提供咨询建议,联合企业开展研究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指导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培养创新人才团队等。
5.申报人已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优先支持(支持期内的不得申报)。
6.已获批省、市科技副总项目在任期内的不得申报。
(二)科技副总合作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应为运城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创办、入股的企业)。
2.企业应当具有下列资质之一:企业为我市重点产业链链主和链核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企业法人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等。
3.企业与有聘用意向的科研人员、科研人员所在单位需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或校企合作协议、产学研合作协议。
三、有关待遇
1.企业为科技副总提供相应科研经费与科研条件。
2.科技副总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市级、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柔性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各项支持举措。
3.科技副总任职期间与企业签订“五技合同”,且企业投入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经费,开展前沿技术研究、重点产业核心技术攻关、特色产业研究的项目,市科技计划项目择优支持。
4.企业、科技副总及其所在单位联合申报共建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支持聘任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5.科技副总帮助企业引进和培育科技人才,加强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择优推荐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专项项目。
四、工作要求
1.已开展合作的人才信息征集。各县(市、区)工科局、科创中心、运城开发区产业发展部积极摸排本地区企业与人才已开展合作,有意向担任“科技副总”的人员信息,组织有关人员填写《担任“科技副总”意向人员信息表》(附件1)和《担任“科技副总”意向汇总表》(附件2)。
2.企业人才需求征集。各县(市、区)工科局、科创中心、运城开发区产业发展部组织本地区企业认真梳理在企业现代管理、关键技术攻关、科研成果转化、企业科创平台等方面存在的人才需求,填写《企业“科技副总”需求征集表》(附件3)。
3.高校、科研院所推荐人才信息征集。高校、科研院所推荐的本单位有意向担任“科技副总”的人员信息,有合作企业的,以企业名义填写附件1、2;无合作企业的,只需要填写附件1。
4.报送要求。各县(市、区)工科局、科创中心、运城开发区产业发展部、高校、科研院所于5月22日前将word版表格和盖章扫描件反馈至邮箱,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有关情况将作为我们下一步选派山西省、运城市“科技副总”的重要依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管理科 樊文菊
联系电话:8711213
邮箱:yckjjkgk@163.com
附件:
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