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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5218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7-17 10:16

民革运城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与服务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现阶段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结合贵委的提案,我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规范物业管理工作:

  一、关于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红色物业服务机制的建议

  我区住建部门承接中心城区物业管理工作以来,按照党组织工作全覆盖的要求,积极推动成立区物业行业党委,同时对符合成立党支部的小区积极组建党支部,对不具备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小区成立联合党支部,做到党组织工作的全覆盖。在党建引领下推动“红色物业”服务新模式,发挥组织优势,打造坚强堡垒。依托物业行业党委,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小区党组织应建尽建,努力将小区物业打造成党的工作队。定期开展物业企业大走访活动,互相走访学习先进管理经验,推动全区物业服务规范化、精细化。

  二、关于组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三级管理机制的建议

  我区住建部门承接中心城区物业管理工作以来,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新思路新办法,不断组建完善区、街道办、社区三级物业管理组织架构,拟成立区物业服务管理中心,管理指导全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设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办公室,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各社区设立物业服务管理站,负责社区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管理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对住宅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物业服务企业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及时协调解决住宅小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反映的有关物业服务中的信访问题。

  三、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管理的建议

  我区住建部门承接中心城区物业管理工作以来,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妥善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健全住宅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机制,确保前期物业公司选聘的公平公正,严格把好选聘物业公司进驻小区的第一关。同时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推动各住宅小区物管会的组建,发挥物管会对物业企业的日常监督作用,采取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听取业主意见,采取发放满意度调查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现有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的综合考评,强化物业“红黑榜”效应,对于多次监督检查问题不整改、服务不到位的物业企业,配合物管会予以解聘,并按照有关规定择优选聘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提升物业服务管理能力水平,不断提升辖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在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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