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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5202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8-04 10:10

民建运城市委会: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金融对中小微企业有效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感谢您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关注,您的这一提案全面、深入分析了当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具体建议,对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二、关于您提出的“银监部门对金融机构在中小微企业信贷机制建立、完善和执行要全程积极参与监督,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拓展和风险防控等机制要切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我分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监管引领和指导。根据实际情况,逐年制定印发《运城银行业保险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要点》,引领运城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面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践行人民至上、客户为本的理念,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的监测、考核和通报,持续推动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近年来,分局引导机构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部门设置、队伍建设、机制建设、产品创新等方面不断改进并取得明显进展。今年下发的银行业保险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要点中,分局紧扣提升服务质量,细化了对银行机构的服务要求:一是重点围绕小微企业无贷户加大支持力度,扩大服务覆盖面。二是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挖掘运用,增加信用贷款投放,降低对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的依赖。三是开发小微企业续贷专门产品或完善现有产品续贷功能,合理确定本行续贷条件。四是规范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行为,充分了解第三方机构向企业收费情况,发现存在违规收费、收费过高的要及时停止合作。五是加强风险监测分析,合理控制贷款质量。六是健全完善小微市场主体诉求回应机制,认真回应小微企业合理诉求,指导基层分支机构、客户经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服务第一线。

  (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督促辖内各银行机构充分发掘服务优势,持续做深做实小微企业内部服务机制,增强小微企业服务能力。要求大型银行进一步发挥资源、技术优势,优化小微业务的数字化经营模式,深挖服务潜力,实现小微金融规模经济;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提升自主服务能力,培育专业化人才队伍。推动法人银行机构坚守服务当地的定位,加强营销获客、授信审批、风险管理等能力建设,提升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政策性银行根据自身战略,探索开展小微企业直贷业务。

  (三)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今年,分局组织开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督促银行机构结合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情况,逐项查缺补漏,做实专业化服务机制,在组织架构、队伍建设、绩效考核、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面,强化资源保障。综合运用内部检查、审计等手段,加强对基层落实政策要求的督导。细化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与不良容忍度政策有效结合,明确各流程环节人员免责认定标准,增强基层执行的可操作性,努力做到应免尽免。

  近年来,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加大风险防控,完善内控合规长效机制,成效显著。截至6月末,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达23%。

  下一步,分局将引导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推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深化完善中小微企业贷款金融服务,不折不扣地落实不良容忍度、尽职免责等要求,做实做细“敢贷愿贷能贷会贷”专业体制机制,着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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