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做好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运城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加快推进秸秆养畜、建立健全秸秆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等部署要求,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晋农发〔2023〕21号),扎实做好2023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编制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运城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坚持农用优先,优化利用方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健全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秸秆利用主体,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年度目标
2023年,建设2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每个重点县建设不少于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布设不少于2个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进一步培育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不断完善市场运行机制,优化产业化利用结构,不断壮大秸秆饲料转化利用规模。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秸秆饲料化率占比达到2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秸秆综合利用“五化”结构。指导推动各地根据秸秆资源禀赋和农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选择秸秆利用方式。一是做好秸秆科学还田。因地制宜示范推广秸秆科学还田适用技术,充分考虑整地、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控、农民实施意愿等因素,分区域、分作物示范推广深耕翻埋、碎混、堆沤腐熟等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形成适应机械化生产、助力后茬作物稳产优质的秸秆还田规程。针对秸秆还田技术的薄弱环节,组织优势力量开展联合攻关,形成农机农艺一体化综合技术解决方案。结合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行动,鼓励和支持大型畜禽场或有机肥生产企业购置秸秆处理和生产有机肥装备,建设秸秆粪污有机肥生产线,扩大秸秆生产有机肥消纳量。二是推进秸秆饲料养畜。积极推进“粮改饲”,发展种植青贮玉米品种,推进生物菌剂、酶制剂、饲料加工机械等应用,加快秸秆青(黄)贮、颗粒、膨化、微贮等技术产业化,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提升秸秆在种养循环中的纽带作用,壮大秸秆养畜产业,鼓励畜禽养殖场(户)、饲料加工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提升秸秆饲料供给能力。三是鼓励秸秆能源化利用。围绕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在有条件的地区打造一批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项目,积极有序发展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捆直燃、沼气工程、热解气化,生物质发电等生物质能利用,提升农村清洁用能比例。在乡村社区、园区以及公共机构等推广打捆直燃集中式供热、成型燃料+生物质锅炉供热、成型燃料+清洁炉具分散式供暖等模式。四是拓展秸秆基料原料化途径。大力发展以玉米、小麦秸秆为主要原料生产食用菌基质、育苗基质、栽培基质等,用于菌菇生产、集约化育苗、无土栽培、改良土壤等。鼓励发展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造纸、新型建材、复合材料、降解膜、餐具等加工产业,延伸秸秆利用产业链条,提高秸秆高值化、产业化利用水平。
(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在新绛县、平陆县打造2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整体推进。要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田块、收储场地、利用主体等,在每个重点县建设不少于4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可操作、能落地的秸秆利用模式。要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每个重点县布设不少于2个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按照《山西省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技术方案》至少连续3年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新绛县要开展秸秆沃土模式县试点建设,建立秸秆还田技术规程,形成秸秆还田科学技术模式。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或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
(三)完善秸秆资源台账数据统计工作。严格落实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调查标准和方法,认真调查、统计、分析秸秆资源数据,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实际情况。要做好2023年度秸秆资源台账建设,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调查技术要求和流程,推进秸秆资源台账数据采集、填写;要抓好质量控制,采取电话抽查、交叉互检、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台账数据真实性进行核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搭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秸秆资源数据共享平台,为各级政府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等提供数据支撑。
(四)培育秸秆收储运市场化利用主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培育一批专业化运营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产业化利用主体。积极支持秸秆市场化利用主体发展,按照合理运输半径,建设县有龙头企业、乡镇有规范化收储组织、村有固定秸秆收储网点的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收储运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培育设备适用、技术先进的秸秆加工转化市场主体。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秸秆综合利用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切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要组建县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在编制县级秸秆综合利用年度实施方案、台账管理、开展技术指导、总结典型案例、强化宣传培训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
(三)落实扶持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推动地方落实税收、信贷、用地、用电、运输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政策导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向秸秆还田、收储运、加工利用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发掘县域秸秆综合利用先进典型和成果经验,扩大推广范围,放大示范效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介,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亮点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关心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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