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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放宽“商转公”贷款业务政策及实施装修贷款不计入贷款次数政策的通知-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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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放宽“商转公”贷款业务政策及实施装修贷款不计入贷款次数政策的通知

2023

运市住金字〔2023〕11号

  各部室、管理部: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着力缓解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满足部分职工“商转公”贷款及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贷款需求,经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同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

  一、放宽我市“商转公”贷款业务政策,2023年9月30日以前在我市购房且办理本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原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不再计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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