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运城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要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部分活动开展至12月。
四、主要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结合当前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运城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要学通弄懂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红线、安全发展战略、安全生产责任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深刻论述,切实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组织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并结合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
(二)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紧扣“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通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等形式,开展群众互动活动,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在局内部开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学习考试和安全生产知识竞答等活动,传播安全应急避险常识,提高单位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对灾害事件的防范应对能力。
(三)督促各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各科技创新平台要根据潜在的重大灾害隐患、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结合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性开展好地震地质灾害、坍塌、火灾、溺水、坠落、踩踏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开展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所有员工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熟练掌握避险自救技能。并根据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认真排查梳理重大安全风险,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组织观看运城市2022年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敲响安全警钟 守牢安全底线》及《运城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研究推演》教学片,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及政企联动机制运行,提高协同处置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五)发挥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
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查找身边隐患活动。开展“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函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系列公布活动,运用科技局相关媒体在6-12月每月公布1至2个典型案例,促进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活动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聚焦重点,营造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特别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切实加强宣传力度,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落实,确保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与推动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结合起来,切实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达到以活动促进工作的目的,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