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部门专题> 运城经济开发区专栏>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
第二批重点企业落户奖补资金可以申报啦!
发表时间: 2023-03-30 19:35

  我省第二批重点企业落户奖补资金申报启动。符合条件者,可申报至运开区产业发展部。

  根据全省2023年市场主体倍增政策落实任务清单的要求,按照省商务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重点企业落户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商资〔2022〕10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批重点企业落户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此次申报范围及奖补标准涉及三方面:

  (一)在开办补助奖励资金方面,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在我省新设立的地区总部、功能型总部、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独立核算子公司,按规模分档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在经济贡献奖励资金方面,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来我省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根据贡献度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对象不包括财政独立核算的开发区内的企业。

  (三)在引荐企业奖励资金方面,对以商招商引进上下游的已落地引荐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引荐企业奖励资金分为签约落地奖、投产落地奖和资金到资奖。

  项目申报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至开发区产业发展部。申报材料、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认定标准请参考《关于做好2022年度重点企业落户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商资〔2022〕101号)。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联系人:杨欣欣

  电  话:0359-2578087

Baidu
map